存在风险时尽早采取行动
对于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来说,出现这些问题并不令人意外。但学者们认为,如果没有更严格的标准、透明度,以及研究人员、政策制定者和行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作,错误信息的循环和低效的监管可能会削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努力。
“微塑料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当于‘战国时期’,有待深入探索的领域还有很多,包括微塑料的形成机理、传播机制、监测手段、危害程度、治理方法等各个方面。”季君晖认为。
李道季则分析,导致全球微塑料研究分歧太大的一个原因,是缺乏标准统一的分析方法,结论性数据难以比较。
例如,国内曾有报道称,不同研究团队对相同区域海水所含微塑料浓度的监测结果相差较大。
“问题可能出在微塑料中的衣物纤维,以及分析过程中的污染。衣物纤维的大小明显小于其他种类的微塑料,但在海水中的比例却非常高。”李道季说,采样统计口径是否计入衣物纤维,会导致微塑料浓度的差异,“要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建立一致的标准化方法”。
学者们期待,深入有效的科学研究能更透彻地了解微塑料及其潜在风险,用扎扎实实的数据和科学结论,为接下来可能需要采取的管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但他们的共识是,在存在风险时尽早采取行动,并鼓励公众参与决策。
“尽管当前对微塑料风险的研究还有一些知识空白,但政策行动不必等待,可以依据预防原则立即采取措施。”最早使用“微塑料”一词的科学家查德·汤普森指出,比如,禁止不必要的塑料产品、更好的设计和供应链调整等都有助于减少排放。
欧盟于2023年通过《微塑料禁限令》,禁止在化妆品、洗涤剂中故意添加微塑料,并计划到2030年减少30%的微塑料释放。在美国,加州2022年立法要求化妆品标注微塑料成分;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资助多项海洋微塑料清理技术。
在我国,微塑料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抗生素,被称为新污染物“四大家族”。2021年,我国在《“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中将微塑料纳入监测范围;2023年《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明确管控部分微塑料。
一些地方也开始尝试加大微塑料治理的步伐。海南于去年4月发布该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共收录15类物质,前14类与国家清单一致,另新增微塑料为第15类。
“虽然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微塑料的危害,但至少我们可以断定它没什么好处。”季君晖说,因此,从源头减少微塑料的产生这个方向是确定的。
2020年1月,我国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因此,磨砂牙膏、磨砂洗面奶、去角质磨砂膏等曾经风靡一时,现在已难觅踪迹。因为部分“磨砂”产品使用的塑料微珠,就是微塑料的一大来源。
长期来看,季君晖说,从源头减少微塑料的产生仍有赖于技术创新。“我们要创新升级产生微塑料的物品原料,做好塑料污染处置。”他举例道,老款注射剂瓶塞一旦针头插入便会掉微塑料,现在新研发的材质解决了该问题。此外,在微塑料处理方面,清华大学团队开发出高效吸附微塑料的磁性纳米材料,华东理工大学研发出微塑料拦截技术以用于污水厂升级等。
“减少微塑料并不是口号。”季君晖表示,微塑料在不同物品中,处理途径不尽相同,需要各个行业形成减少微塑料污染共识,找到解决方法,为行业治理提供成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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