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药便民,但开方“别随意”

2025-03-20 13:42 来源:今晚报

  据国家医保局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

  “电子处方”新规施行,带给老百姓哪些变化?记者进行了采访。

  “电子处方”提升购药便利性

  “减少往返奔波、历史处方可追溯、还能自主选择购药地点……”日前,湖南的张女士第一次通过某互联网购药平台,上传了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替母亲购买了治疗高血压的常用药。

  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上传处方,买药还能配送到家,方便快捷的网络购药简化了部分传统就医模式。

  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

  按照我国互联网诊疗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在线复诊时,医师也应当掌握病历资料,才可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

  合规和安全性不容忽视

  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全国互联网医院已达3340所,每年提供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量超过1亿人次,电子处方的合规和安全性不容忽视。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推进“码上”严监管,充分发挥药品追溯码数据价值,对串换倒卖医保药品、空刷套刷医保卡、伪造处方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开展精准打击,加大处置力度。

  周子元(摘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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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