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2026-05-28 09:13 来源:农民日报

为进一步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近日印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省乡村医生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准入退出、岗位培训、人才引进、待遇保障等十个方面推出系列举措,明确到2026年,在岗乡村医生月均收入不低于3000元,行政村卫生室普遍具备规范开展慢性病管理、常规诊疗及静脉输液等服务能力。
  根据《方案》,2026年乡村医生可初步诊治30种以上常见病、多发病;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将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形成“保障基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收入分配格局。到2027年,全州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专业规范、符合需求的乡村医生队伍。
  在严格准入退出方面,各县(市)将建立乡村医生动态管理台账,对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每2年组织一次考核,不合格且复考仍不合格者,将被注销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在人才引进与激励方面,《方案》明确可盘活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空编资源,建立“编制周转池”等制度,逐步将优秀乡村医生纳入编制保障。对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同时,获得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双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生,在村连续服务满6年后,可在县域内调剂使用,执业医师可调动至县级医疗机构。
  在收入与养老保障方面,《方案》要求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总额40%以上用于村级,鼓励各地通过提高政府定额补助标准等渠道增加村医收入。对“县乡聘、村级用”的村医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的村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工作10年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无相关养老保障的村医,各地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