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农产品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特色产业、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要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和“土特产”深度开发,重点关注四方面。
一是深入挖掘特征。首先是独特的地域属性,这是地理标志农产品重要核心所在,地域标识甚至高于标准标识;其次是生产方式的独特,有当地传承下来的特别的农业生产方式;再次是品质的独特,强调产品品质的独特性,不是简单的高低之分,而是具有鲜明特色;最后是其背后历史文化的独特。
二是系统培育价值。据农业农村部的数据,2019年实施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支持保护883个产品,年产值超过5000亿元,单个地理标志产品平均年产值超过6亿元。每个产品均有1个以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主导企业,平均带动13家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共同发展。
三是全面规范生产。要把握好四点:一要立足方便小农户,确保农民参与获益;二要确保粮食安全,统筹处理好非粮化和粮食安全关系;三要确保消费安全,严把质量关,保障消费健康;最后要确保生态安全,坚持生态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构建专门制度。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数据,世界上60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标志保护调研中,有47个实施了地理标志专门法保护。建议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集体产权保护制度的专门立法,把这项制度从商标法中分离出来,维护小农户的利益,保障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公共属性与地域属性不受侵蚀。(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乡村振兴学院院长 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 张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