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当前,深化农村改革进入纵深推进阶段,打破资源沉没状态、激活资源潜在效能、加快资源资产化进程,已成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
当前,农村面临着人口老龄少子化、村庄空心化、产业单一化、农业副业化等冲击。盘活利用农村各类资源,既是化解当下农业农村难题的关键,更是长久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重要举措。我国农村各类资源类型多样、数量庞大、分布广泛,但长期以来,因产权界定模糊、流转交易渠道不畅,大量资源处于闲置低效利用状态,亟须通过改革打通资源资产化通道,让沉睡资源转化为发展动能。
资源盘活利用必须立足“三农”实际,紧扣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主线精准发力。要坚守底线思维,严格恪守“农村资源归农村集体所有、为农民群众所用”的基本原则,依法稳定农村各类资源权属关系,坚决防止农村资源外流和权益受损。
农村各类资源基数极其庞大,主要分为自然资源(如耕地、水面)、生产经营类资源(如生产设施、农机装备)、生物资源(如畜禽、水产品)、无形资源(如知识产权)等几大类。要根据不同资源的禀赋特点和所属村组等特征,尽快开展资源确权等基础性铺垫工作。鼓励资源的适度流转,强化联农带农机制,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资源盘活利用收益。要打通资源资产化通道,将农村各类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抵押的金融资产。开展资源评估认定,赋予农村各类资源金融属性,满足金融机构抵押要求,推动金融“活水”流向“三农”领域。同时,要因地制宜,结合不同地区资源禀赋,避免“一刀切”,探索差异化盘活路径。
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要立足当下、放眼长远,制度完善是资源有序活化的根本支撑,需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深化产权确权登记,全面清查农村各类资源,统一确权标准与流程,建立确权与评估、交易衔接机制。健全价值评估体系,强化多部门协同,制定统一评估标准,打通数据接口,建立全国统一的农村资源数据库,实现评估数据一键调取。规范抵押融资机制,统一抵押登记流程,推进跨区域互认,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农业设施、畜禽活体等抵押产品,扩大中长期信贷投放。拓宽交易处置渠道,建立中央统筹、省市县联动的交易平台,探索预交易模式,支持市场化主体开展资源收储、委托租赁业务等。严守安全底线,构建全方位监管体系,强化审计穿透式监管,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守护国家资源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
农村各类资源是促进农民增收的“聚宝盆”,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助推器。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要真抓实干,让农村资源活起来、用起来、强起来,为建设农业强国、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作出更大贡献。(作者单位:王一杰 丁小明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