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收到的红包要缴税?

2025-01-24 09:57 来源:解放日报

  最近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向老家村民、老师派发现金红包,许多企业也会在年会、返工日等活动中给员工或者客户发红包,此外,一些明星、博主给粉丝发红包的现象也很常见。那么,收到红包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记者邀请申城好网民专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学位行业导师汪蔚青答疑解惑。 

  汪蔚青表示,一般来讲,发红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个人对个人,不涉及经济利益,以公序良俗为前提。例如,过年时长辈给儿孙的压岁钱、新郎新娘举办婚礼收到的“份子钱”、结婚前准新郎给准新娘准备的彩礼,以及逢年过节过生日时,亲朋好友在群里发的红包。以上的情况都属于“个人对个人”,如果不是出于商业利益、经济利益的目的,就是在表达个人感情、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所发的红包,是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不论是在微信群里发的数字红包,还是用红包袋装着的货币红包,都不用缴纳个税。 

  第二种情况是单位发放给个人的,这其中又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单位给员工发的红包。例如,年后开工企业给员工发的“返工红包”、开年会或搞活动时单位给员工发的红包。按照现行的税法,不论金额大小,这都属于任职受雇取得的劳动报酬,因此要并到工资薪金里计算个税。 

  二是单位给非员工发的红包。例如,单位销售人员为了维护关系,在客户群里发红包,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收到的红包都属于偶然所得,需要缴纳20%的个税。 

  三是单位聘请外部人士提供服务。例如,企业需要找人搬东西,以红包的形式给一些劳务费,这是临时性的劳务,需要按照劳务所得来缴纳个税。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发红包时,有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即使企业和个人私下签订协议,请收红包的一方缴税,这样的协议也是无效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协议豁免。 

  第三种情况是明星、博主发给粉丝的红包。现在有一种经济叫“粉丝经济”,明星、主播、博主、up主为了维系和粉丝之间的关系,会有专门的运营人员在粉丝群里发红包。这时需要先判断明星和粉丝之间到底是市场关系还是社会关系。汪蔚青认为,亲朋好友之间是社会关系,而明星、博主们发红包的目的还是需要粉丝来购买其带货的商品,或者在直播间里打赏,因此明星、博主和他们的粉丝之间更像是一种市场关系,与企业招商类似。因此,明星、博主给粉丝发的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来缴税,在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中,需要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也就是明星、博主在发红包的时候需要帮助取得红包的粉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本报记者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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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