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4月8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发布。《通知》提出,引导大中型银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拓展首贷户,以改革促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能力提升,合理确定普惠型涉农贷款内部倾斜政策,坚决防止并纠正“内卷式”竞争行为。
《通知》强调,银行业保险业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不断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扎实做好常态化金融精准帮扶,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通知》明确,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健全专注主业、错位竞争、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体系。2026年农业发展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努力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目标。引导大中型银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金融,拓展首贷户,以改革促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能力提升,合理确定普惠型涉农贷款内部倾斜政策,坚决防止并纠正“内卷式”竞争行为。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结合“三农”特点提供更为适配的信贷产品,依法合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强化稻谷、小麦、玉米、大豆保险保障,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下转A02版)
(上接A01版)发挥农业保险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通知》要求,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金融供给,聚焦稳定粮油生产、“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农业科技创新等持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助力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助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助力培育农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有效支持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大对乡村振兴片区建设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出台专项信贷优惠政策。扎实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健全常态化金融帮扶机制,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进一步巩固提升金融帮扶的力度、精度和实效,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通知》指出,要着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环境,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充分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农村金融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认真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精准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强化贷后管理,坚决杜绝“户贷企用”等违规行为。积极开发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探索创设帮扶产业项目保险产品,强化帮扶产业全链条金融精准服务。
近年来,金融监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部署,持续强化监管引领,引导银行保险机构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合理倾斜政策资源,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