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洁
近日发布的《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到,允许公募基金、商业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银行理财等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在参与新股申购、上市公司定增、举牌认定标准方面,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
在此背景下,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表示,将积极布局上市公司定增赛道。
“《实施方案》对银行理财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资格认定进行了全面优化。”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具体来看,一是允许银行理财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二是给予银行理财、保险资管与公募基金同等政策待遇,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理财资金直接参与上市公司定增的门槛。
“对于银行理财公司而言,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可实现中长期资金与优质资产的有效对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权益投资官蒲延杰表示。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4年)》显示,截至2024年末,固定收益类产品存续规模为29.15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比例达97.33%,较去年初增加0.99个百分点;混合类产品存续规模为0.73万亿元,占比为2.44%,较去年初减少0.77个百分点;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存续规模相对较小,分别为0.06万亿元和0.01万亿元。
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鼓励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推动资本市场生态改善,为中长期资金入市创造有利条件。此次《实施方案》的发布,有利于促进银行理财子公司加大权益投资。
在前述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人士看来,银行理财子公司参与上市公司定增,有助于丰富自身资产配置结构,降低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依赖。同时,定增的锁定期机制促使理财资金进行中长期投资,熨平短期市场波动对业绩的影响,有助于实现长期稳健的收益。此外,理财资金通过参与定增为企业提供直接资金,有利于支持实体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切实发挥理财产品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
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月23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实施方案》对于理财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理财行业应通过加强权益能力建设、积极参与资本市场,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
记者从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未来,该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相关精神,研究发行长期限(18个月以上)公募类“固收+”产品,通过产品的扩容布局满足更多投资者需求;将积极丰富“阳光紫”“阳光蓝”产品体系。此外,待政策细则或指导意见明确后,公司将积极注册网下投资者,根据政策细则优化公司内控机制和业务操作流程,筛选符合打新条件的产品,积极参与网下新股配售,努力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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