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
拓宽不良资产收购范围 丰富处置盘活工具箱
本报记者 杨 洁
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立足主责主业,增强收购处置专业能力,发挥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调节功能,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发布后,包括中国东方、中国信达、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等在内的多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迅速部署贯彻方案,加快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业内人士表示,《办法》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进行全方位指导,有助于引导其专注不良资产主业,提高收购、管理、处置专业能力,培育行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多维度全流程促行业发展
当前,我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已经形成包含全国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经营主体在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并在化解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风险等方面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例如,中国东方通过收购不良债权、参与破产重整、实施债转股等方式,近五年累计化解金融风险超7000亿元。其中,通过创新“双层SPV风险化解”基金等新模式,收购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近4000亿元。中国信达近三年来,持续加大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力度,投入资金超过2000亿元。中国中信金融资产专注不良资产主责主业,持续推动主业做优做强,累计收购不良资产债权超2万亿元。
“金融资产管理行业运营整体稳健,但仍存在优化空间。”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致力于解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在实体经济恢复性发展的关键时期,有助于推动行业运营迎难求变。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收购范围方面,《办法》进行了有序拓宽,允许其收购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重组资产、其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等,助力金融机构盘活存量,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投入到国家重点支持领域。
中国东方方面表示,《办法》丰富了处置盘活工具箱,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理选择追加投资方式和规模的权利,筑牢改造提升资产价值的基础。优化处置流程及配套政策,提高化解风险效率,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造“收处”良性循环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做优做实不良资管业务
多家机构认为,《办法》对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一步发挥独特功能优势,专注不良资产主业,保障金融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接下来,将继续聚焦不良资产主责主业,推动制度落地见效。
中国信达表示,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坚守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培育专业能力,强化风险防控机制,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不良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培养差异化的核心竞争力。
中国东方表示将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聚焦不良资产主责主业,积极支持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助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深化改革;二是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关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风险趋势,充分运用实质性重组等方式,助力实体企业盘活资产、脱困重生;三是强化合规经营理念,梳理优化制度流程,加大合规文化宣教力度,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四是加强主业能力建设,以新时期新任务新课题为导向,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为金融强国建设、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杜阳建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按照《办法》要求,做优做实不良资产管理业务。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提升专业化能力,二是加快不良资产出清,提升市场化运作效率,三是切实当好金融风险的“防火墙”和维护金融安全的“稳定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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