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振峰:坚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

2026-03-25 07:20 来源:经济日报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明确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提出“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当前,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入理解并把握这些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理念,自觉做到在实践中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为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保障。

明辨何为正确政绩观

政绩,顾名思义就是施政业绩,指的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创造的成绩和作出的贡献。从主客体关系视角讲,政绩大小是领导干部德能素质在实践中的综合体现。而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政绩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是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在从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说,政绩观集中反映了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其内容包括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

政绩观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政绩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政绩考核评价上的集中体现,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得民心的事,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与此相反,它完全站在个人或小集团的立场上,突出表现为一些领导干部为捞取个人政绩而不惜损害人民利益、集体利益乃至国家利益。能否坚持为民造福既是正确政绩观和错误政绩观的根本区别,也是衡量正确政绩观和错误政绩观的根本标准。

把握科学内涵与内在逻辑

人民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人民是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干事创业的价值源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对此,需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与内在逻辑。

党的性质宗旨的直接体现。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最鲜明品格。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庄严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先进政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从根本上说,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决定了党员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代表人民利益、站在人民一边,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为民造福作为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切实做到为民造福,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

党的奋斗目标的应有之义。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我们党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有了更加丰富更加深刻的时代内涵,并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在这样的背景下,为民造福无论是在内涵拓展还是考核内容方面都越来越需要适应新时代新特点新趋势。不仅包含满足人民群众对提升物质文明发展程度的需求,而且包含对加快精神文明建设步伐的要求;不仅要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社保等方面的现实期盼,还要满足其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期待,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群众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力量源泉,也是一切政绩的最高评判者。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我们党就是靠宣传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起家的,党的任何工作都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坚持为民服务、为民造福的过程。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导向,以科学的政绩考核标准为保障,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脑中,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在实干担当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业绩都是干出来的,真干才能真出业绩、出真业绩。党员干部应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将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与联系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紧密结合,在具体工作中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将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贯穿干事创业的全过程、各方面。

体现到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党员干部认真践行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切实形成正确工作导向。这并非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需要具体落实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上,以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比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要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在推进经济建设中,要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在推进文化强国建设中,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为人民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美丽中国;等等。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为民造福的前提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关心群众的现实疾苦,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要把能否坚持为民造福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持续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干事担事,是党员干部的职责和价值所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只要是切合新的实践要求的、符合人民群众愿望的,就要以一锤接着一锤敲的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要自觉确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格局,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既要狠抓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对当务之急要立说立行、紧抓快办,对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就一定能够把宏伟目标变为美好现实。

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大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要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具体来说,既不能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也不能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更不能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韩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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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