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全国统一大市场法治根基

2025-10-10 06:41 来源:经济日报

随着各项政策举措协同发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不断彰显。但也要看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难点问题。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经营主体对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领域规制不统一问题反映强烈,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看得见的手”伸得过长、管得过宽,筑起地方壁垒,影响公平竞争,阻碍要素资源流通,严重干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损害企业发展权益。

解决这些问题,亟需补齐法规制度短板,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强化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执行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一方面,切实加强制度供给,适时推进法律法规“立改废”,增强刚性约束。近年来,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基础制度不断健全。但一些法律法规原则性要求多,缺乏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特别是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市场规则设计与调整要加快跟上。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已完成修订或制定,将从制度层面有效减少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同时,应清理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相关法规政策,从源头规范“红头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坚决杜绝在政策制定中“夹带私货”。

另一方面,增强制度执行力,有效纠治各类执法乱象。通过法治化的市场监管,可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防止政府对市场过度干预,从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据统计,有关部门对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罚款事项进行清理,已先后报请国务院取消和调整86个罚款事项。针对执法标准不统一、类案不同罚等问题,不少地方强化行政裁量权基准在执法办案系统中的统一应用,让“罚过相当”成为执法常态。目前,司法部正在加快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研究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持续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长效机制,也将有利于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

此外,还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执法方式,体现执法的力度和温度。以行政检查为例,今年前8个月,各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同比普遍下降30%以上,同时问题发现率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数据变化的背后,是借助智能化信息化手段,实现执法更高效,治理更精准,真正管到点子上。从综合查一次到扫码入企、非现场检查,这些创新做法有助于企业告别“迎检焦虑”,轻装上阵。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将法治建设贯穿全过程和各方面,使其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需要相适应、相协调。用法治划清政府行为边界,让“看得见的手”用得更好,才能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让各类经营主体放心投资、安心创业。(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金观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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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