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用好联合惩戒,将反电诈进行到底

2024-12-01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发。为不断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公安部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主要包括惩戒原则、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分级惩戒、惩戒程序、申诉核查等6个方面内容,自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说起电诈,不少人深恶痛绝,却又防不胜防。视频里甜言蜜语的“妹妹”,竟是骗子;微信群里抢了几个红包就被骗走40多万。与传统诈骗犯罪相比,电信网络诈骗手法多变、实施速度更快、犯罪成本更低、传播的隐蔽性和广域性更强。单靠公众自身的反电诈能力,难以与之抗衡。

  当然,我们并没有坐以待“骗”。近年来,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有力武器。全国公安机关深入推进“云剑”“拔钉”“断流”“断卡”等专项行动,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方面颇有成效。今年5月,公安部发布数据显示,5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94.5万起。

  不过还要看到,新型电诈犯罪手法加速迭代,诈骗的精准度、伪装性越来越高,将反电诈进行到底仍面临一些难点。尤其是,诈骗分子并非“单兵作战”,往往还有产业上下游相互配合,有不少电诈工具人通过出租出售电话卡和银行账户、贩卖个人信息、“跑分”洗钱等,为犯罪持续“输血供粮”。

  动辄打骂、关禁闭,甚至抽皮带、关水牢,去年的一部反电诈影片真实展现了境外诈骗分子的凶残,其中一些电诈工具人助纣为虐。比如,有人蒙头写代码,以供“钓鱼”之用;有的为了区区几百数千元,就将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出租出售。

  反电诈,既要严厉打击诈骗行为的主要实施者,也要有效惩治协助犯罪的人。《惩戒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惩戒对象和惩戒措施,对“卡农”、“号商”等涉诈黑灰产从业者给予适当惩戒,丰富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对现有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补充。

  电信网络诈骗涉及金融、电信、互联网等多个行业领域,因而打击治理也离不开“全”。《惩戒办法》明确了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三项惩戒措施,让惩戒对象付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代价。这就掐住了电信网络诈骗的“七寸”,既进一步延伸了反电诈“触角”,压缩了高风险人群利用相关卡、户闪转腾挪的操作空间,也释放了强有力的警示效果,有助于构建起运转高效、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全社会反诈工作格局。

  惩戒体系更完善,对惩戒尺度和精准性的要求也更高了。《惩戒办法》在对被惩戒对象实施惩戒的同时,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在惩戒期间允许被惩戒对象既有的代扣代缴税款、社保、水电煤气费等基本生活支出正常办理,可谓用力适度、精准到位。

  天下无诈,是人们的期待,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配合。只有群防群治,进一步筑牢反电诈“防火墙”,才能让电信网络诈骗无处遁形、无计可施。不相信天上掉馅饼,才能绕开更多陷阱。也提醒那些心怀“发财梦”的人,赚钱的方式有很多,别给骗子当工具。(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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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