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原副市长张鲁军被公诉(图|简历)

2017-07-13 09:5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3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鲁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聊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鲁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辩护人的意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鲁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鲁军简历

  张鲁军,男,1961年7月生,汉族,山东济宁人,1981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枣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等职,

  2006年3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2010年12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秘书长;

  2011年11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12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薛城区委书记;

  2013年5月任枣庄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6年8月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枣庄市委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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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家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