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魏力、唐明明、常红岩进行任前公示(图|简历)

2017-05-18 13:4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8日综合报道 北京组工网17日发布3则干部任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魏力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魏力

  现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兼)

  提名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人选

  女,51岁(1965年7月生),汉族,吉林长春人,1987年11月入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财贸学院经济法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

  曾任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经济处副处长、法制一处副处长、法制一处调研员、秘书处处长、秘书处(人事处)处长,市政府法制办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市妇联副主席(兼)。2010年2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7日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唐明明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唐明明

  现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拟任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男,54岁(1963年1月生),回族,北京人,1990年10月入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经济师。

  曾任北京市劳动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安处副处长,市劳动保障局职安处副处长,市经委职安处副处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市安全监管局监督二处处长、安全生产协调处处长、事故调查处处长, 市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2013年9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7日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常红岩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常红岩

  现任十二届市政协常委,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拟任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副书记

  女,48岁(1968年12月生),汉族,河北邯郸人,1997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

  曾任北京市大兴县司法局副局长,大兴团县委书记,大兴团区委书记,大兴区青云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大兴区政府副区长,大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兼)。2011年10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5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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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