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张丽红、何群、石建华、于立新、胡文顺进行公示(图|简历)

2017-05-03 09:38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3日综合报道 北京组工网2日发布1则干部任前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试行)》,现将张丽红、何群、石建华、于立新、胡文顺五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张丽红

  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

  拟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女,48岁(1968年10月生),汉族,辽宁建平人,1995年12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毕业,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共青团北京市委权益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权益部部长,海淀区曙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市纪委政策法规室副主任(正处级)、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正处级)。2013年2月任现职。

  

  何群

  现任市纪委委员,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

  拟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派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

  男,49岁(1967年12月生),汉族,河北故城人,1992年3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水利电力经济管理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华北电力大学技术经济与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高级政工师、讲师。

  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华北电力大学(北京)社会科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副主任,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教务处副处长,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党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北京市教委监察处处长,市纪委纠风办副主任(正处级),市纪委副局级、纠风室主任,市卫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市卫生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3年11月任现职。

  

  石建华

  现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局级

  拟任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

  女,51岁(1965年7月生),汉族,辽宁沈阳人,1991年1月入党,1991年9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科学技术哲学专业研究生毕业,哲学硕士。

  曾任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第三纪检监察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中关村管委会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处处长,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2015年1月任现职。

  

  于立新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局级)

  拟任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

  男,50岁(1966年11月生),汉族,北京人,1985年6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大学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国际政治专业),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委组织部区县干部处副调研员、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人才工作处副处长、政工职称评定办公室副主任、人才工作处调研员,市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指挥部前线分指挥部组织人事部部长、党办主任、临时党委委员、临时纪委书记,市规划委(首规委办)人事处处长。2014年9月任现职。

  

  胡文顺

  现任中共北京市委巡视组巡视专员(副局级)

  拟任市级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

  男,54岁(1963年1月生),满族,北京人,1988年7月入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政法专业)。

  曾任北京市密云县太师屯镇党委宣传委员、党委副书记,密云县大城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密云县大城子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密云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处级组织员,密云县委经济工委书记,密云县鼓楼街道工委书记,密云县委社会工委书记、县社会办主任,市委巡视组正处级巡视员、巡视专员(正处级)。2014年3月任现职。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日至5月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电话:12380转9   63089416(传真)

  联系地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北京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邮编:100743)

  网上举报:北京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bj12380.gov.cn)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公示。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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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