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厅原厅长李清被提起公诉(图|简历)

2017-04-19 11:1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综合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9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李清(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清。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清在先后担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经营项目、环保事项审批、承包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清简历

  

  1955年9月出生,广东电白人,大学学历;

  1982年起在广东省统计局工作,历任综合处处长、副局长(期间:1996年06月至1997年10月,挂职任揭阳市副市长);

  1998年04月任广东省潮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3年04月任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2009年09月广东省环保局在机构改革中升格为广东省环保厅,李清任厅长。

  2015年11月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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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