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二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直播带货中虚构关注度、流量,雇佣专业团队、“刷手”,虚假交易、“寄空包”等“刷单炒信”行为进行曝光。
自互联网经济诞生以来,“刷单炒信”现象就如影随形。由于互联网用户与商家之间缺乏直接的信任基础,需要依靠好评、关注度、交易量、点赞量等作为商品或服务好坏优劣的评价依据。这种单向性的评价模式,虽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商家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但也存在某些造假的空间,有商家就利用“刷单炒信”方式增加信用指数,迷惑用户,从而达到流量变现的效果。
可以说,“刷单炒信”是流量时代的“毒瘤”,商家无视法律法规肆意妄为,严重损害了平台信誉。此类行为一旦泛滥,平台信息数据将遭到人为扭曲,失去其原有的价值意义。同时,公平竞争环境将被破坏,网络消费市场容易陷入混乱,“劣币驱逐良币”或大行其道,久而久之可能形成恶性循环。长此以往,用户也会对平台产生不信任感,减少在平台上消费,甚至彻底抛弃平台。可见,对平台来说,不应被流量收益迷惑,而应站在自身长远利益和声誉的角度,主动拒绝“刷单炒信”、严查平台入驻商家有关行为;有关部门对“刷单炒信”应零容忍,利用有关技术手段严密排查,对违规商家严厉打击,及时斩断“刷单炒信”链条。
事实上,早在2018年,新版《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正式把“刷单炒信”行为界定为不正当竞争,为遏制“刷单炒信”扫清了法律障碍。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与“刷单炒信”的较量一直在上演。近年来,在监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下,部分商家为了逃避监管,不断更新“刷单炒信”模式,令打击难度增加。从“打蛇打七寸”的角度看,商家“刷单炒信”不可避免会在平台上留下操作轨迹,也就是说,如果严查的话,完全有可能利用技术分析手段,将“刷单炒信”连根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