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5年易地扶贫搬迁1000万人 历史上空前之举

2018-03-06 15:4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6日讯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举行记者会。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回答了记者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提问。何立峰说,用5年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都是空前之举,“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6日上午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副主任宁吉喆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图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宋雅宁 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和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

  我比较关注的是易地扶贫搬迁的问题。我们在采访中确实发现有一些地方的群众不愿意搬或者是搬不起,甚至是搬出去又搬回来的现象。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现象?下一步还要搬多少人?另外,如何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谢谢您。

  何立峰:

  谢谢。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中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2015年11月,党中央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2014年底,我们国家还有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7017万人,其中包括约1000万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央决定,对这部分贫困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包括集中安置和插花式分散安置。这些搬迁群众主要集中在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在“三区三州”,包括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地区,还有甘肃临夏州、云南怒江州、四川凉山州。搬迁的主要目标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即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住房安全有保障不是按照比小康还要高的标准,而是按照脱贫的标准,满足搬迁群众基本住房需要,所以规定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这是基本标准。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居住的其他农户,虽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自愿搬迁,也可以共享政府在集中安置区建设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用5年的时间对约1000万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这在中国历史上、在中国扶贫史上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组织实施方式,我们主要采取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第一条是统筹政策供给,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明确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力求聚集政策合力,通过搬迁来实现这批群众的脱贫。中央层面的第二个统筹是统筹资金安排。有关部门共筹集了将近6000亿元的资金,人均筹资标准差不多有6万元,其中,有约1000亿元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亿是专项建设基金,由中央财政对发债贴息90%;1000亿元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还有国开行、农发行共同承担的约3500亿元中长期贷款,中央财政对贷款贴息90%。

  中央层面的第三个统筹是强化监督检查。一些地方在执行国家政策时确实存在走偏的问题,比如说扩大住房建设面积,增加群众自筹负担。这批搬迁群众本来就是生活最贫困的,我们要帮助他们脱贫,在政策执行方面就要严格地督促地方落实,绝不能因为建房子再给他们增加额外的债务负担,否则就违背初衷了。省负总责就是建立省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接相关资金,建立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各相关市县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具体实施方案,同时要督促市县抓好落实。市县抓落实就要做好搬迁群众组织动员工作,要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确保每一户要搬迁的对象都能够精准、能够落实。

  2001至2015年,国家发改委也曾实施过易地扶贫搬迁680多万人,但不是按照现行的标准、现行的政策要求。2016年,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启动,刚才,我向各位报告的就是从2016年全面开始的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2016年,我们已完成249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2017年完成了34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一共完成了589万人,超过一半了。今年计划完成280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如果今年能够顺利完成的话,大头就可以落地了。在今年春节之前,习近平总书记轻车简从,亲自到大凉山看望准备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村村民,同时实地考察了一个已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的村,给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充分的肯定。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2月12日在成都主持召开的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指示精神,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特别是要做好已经搬迁出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工作,包括他的就业、子女入学问题,还有医疗保障问题。今后,易地扶贫搬迁要与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特别是产业扶贫紧密结合在一起,帮助这一部分群众尽快脱贫并巩固脱贫成果。对于规划之内的搬迁建设任务,到2020年之前,要一年一年地抓好具体落实,估计到2019年,“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大体可以基本完成,后面就要结合实施刚才张勇副主任回答记者朋友提问时谈到的“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既要不断地解决农村面貌问题,更要解决农村居民在脱贫基础上的稳定发展和逐步致富的问题。对于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矛盾和困难,我们每年都要组织大规模、有针对性的、比较强有力的实地稽察检查,力求把它们解决好,对于在某些地方扩大标准、扩大范围或者发生的不廉洁行为,我们要坚决制止,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能够平稳、顺利,实现预期的目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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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