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汇报,要求“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这次会议,对于如期兑现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的目标意义重大。
一、脱贫攻坚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开发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纳入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扶贫攻坚”改为“脱贫攻坚”。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党的重要使命,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农村贫困人口能否脱贫是当前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脱贫工作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在2012年底9899万的基础上减少6800万,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4%以下。未来3年,我们将让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我国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这项伟业的实现,对于中华民族乃至整个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
二、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虽然接近70%的贫困人口已经消除了极端贫困,但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对此,这次政治局会议直指脱贫攻坚面临的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方面,一些地方贫困程度深、基础条件薄弱、公共服务不足,特殊困难群体脱贫难度大。这主要表现为:就总体任务而言,今后三年还有3000万左右贫困人口要脱贫,有8万个左右贫困村要出列,800多个贫困县要全部摘帽。就地域分布而言,一是以“三区三州”为代表的深度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薄弱、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脱贫成本高。二是县、村深度贫困情况严重。据国务院扶贫办对全国最困难的20%的贫困县所作的分析,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3%,县均贫困人口近3万人,分布在14个省区;全国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居住着60%的贫困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滞后,村两委班子能力普遍不强,3/4的村无合作经济组织,2/3的村无集体经济,无人管事、无人干事、无钱办事现象突出。从人员结构上看,现在剩余的这30%的贫困人口多是最困难的。主要是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部分教育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贫困群众。就脱贫目标而言,脱贫攻坚先易后难,越往后成本越高、难度越大、见效越慢。实现吃、穿的“两不愁”相对容易,而实现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的“三保障”难度则大得多。就脱贫进程而言,脱贫攻坚既面临一些多年未解决的深层矛盾和问题,更面临不少新情况新挑战。这些难中之难是越来越难啃的硬骨头,采用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难以推进和完成的任务。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精准基础不扎实,政策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不精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