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民生三问: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如何提高

2017-10-30 18:28 来源:人民日报

  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如何提高(民生三问·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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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就业与收入,影响着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老百姓的饭碗,应该怎样提高含金量?老百姓的腰包,如何才能更加饱满?相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10月27日,京津冀学前教育类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举行。图为招聘会现场。中新社记者 翟羽佳 摄

  问 提高就业质量给劳动者带来什么?

  记者: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提高就业质量”,这意味着什么?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郑东亮:就业与每位劳动者息息相关。追求更高质量的就业既是劳动者的自然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个人而言,更高质量的就业通常意味着合理增长的劳动报酬、稳定的工作机会、良好的就业环境、完善的社会保障和体面的社会地位;对于一个经济体而言,更高质量的就业包括更充分的就业、更优化的就业结构、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等等。

  就业质量的提高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发展阶段,提高就业质量的诉求往往集中于正规就业、安全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以及基本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当生产力发展到较高水平、基本就业权益得到满足后,劳动者会更看重就业的发展性、成就感和价值感,对就业质量的诉求更多涉及劳动者的发展和尊严,比如价值实现、工作生活平衡、公平性等。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提高就业质量”这一新目标,顺应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反映了我国当前经济转型升级对就业工作的新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过去,我们更多关注就业数量的增长,每年会确定城镇新增就业等发展目标。现在强调“提高就业质量”,该如何处理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之间的关系?

  郑东亮:提高就业质量,意味着今后就业要注重“质”与“量”齐头并进、协同发展,这样才能“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近年来,结构性矛盾上升为就业的主要矛盾,但就业的总量矛盾仍然存在,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仍然面临着较大的现实压力。就业质量高不高,先要看就业机会的获得。如果不少劳动者得不到就业机会,即使少数人就业状况很好,整个社会的就业质量也不能说好。提高就业质量,首先还是要扩大就业规模,在此基础上提升质量。

  问 如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应从哪些方面努力?

  郑东亮:当前提高就业质量,最根本的还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在发展的过程中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和保障水平。

  从就业工作的角度讲,总的要求就是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的“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要在经济转型升级、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的过程中,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扩大就业与宏观经济政策协同联动。

  具体来讲,当前就业要在四方面下功夫。首先,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是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基础性措施,要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提升劳动者素质,同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其次,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业服务,适应劳动者多层次就业需求。当前尤其要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同时,多渠道安置去产能涉及的职工,加强对困难人群的就业援助和兜底帮扶,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扶贫工作。

  第三,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畅通劳动者流动通道,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让就业不仅是劳动者的谋生手段,也成为劳动者施展才华、谋求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四,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问 收入分配如何更加合理有序?

  记者:十九大报告确定了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的目标,提出要“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围绕这一目标,应从哪些方面着手推进?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一次分配领域,应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更好地保护低工薪劳动者权益。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保证劳动者工资的足额按时发放。还应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使工薪劳动者收入增长打通稳步向上的通道。要贯彻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工人、经营管理人才等在做出更大贡献的基础上获得相匹配的报酬。同时,要继续千方百计增加农民的收入。当然,这种收入的增长应当是与经济增长同步、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在二次分配领域,此次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这对政府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应在加快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摸清全体居民收入财产底数的基础上,着力强化三方面工作。其一,加大财税调节力度,发挥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政策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作用。其二,健全社会保险安全网,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社保待遇水平,消除劳动者和居民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后顾之忧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其三,完善政策体系,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互助等各项事业,发挥好“兜底线”的作用。

  记者:十九大报告中关于“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的表述,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拓宽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有哪些?潜力有多大?

  苏海南:拓宽收入渠道,过去我们谈得比较多的是财产性收入,主要指居民通过家庭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收入,包括购买股票、债券、理财、房屋出租出售等。财产性收入的占比,是衡量一国富裕程度的重要指标。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依法加强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更加重视规范金融、资本市场秩序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拓展金融产品投资、实业投资及租赁服务等增收空间。

  居民劳动收入,主体是工资性收入。拓宽劳动收入渠道,主要是考虑到当前新型劳动就业模式、新业态迅速发展,为增加劳动收入创造了更多新的空间。今后,应大力支持新业态的发展,为劳动者增加收入提供更多可能。同时,还要大力推进人事制度、劳动制度的改革创新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健全完善,让各类人力资源更顺畅有序地流动起来,在流动中创造更多价值,同时,拓展各类劳动者收入渠道,并增加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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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