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全国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中,委员们就去产能的效果争论不断,焦点集中在价格和企业效益上。一种观点认为,2016年以来,钢铁、煤炭等资源产品价格回暖,源自去产能发挥的效力。随着后续“三去一降一补”的不断推进,新技术不断推广,新需求不断出现,钢企、煤企转型成功可期,上述观点可大致归纳为“涨价有理”论;另一种观点认为,黑色系资源价格上涨,只是前期超跌反弹、单纯压产量、相关企业补库存等因素叠加带来的结果,与淘汰落后产能方向有异,即便钢企、煤企效益转好,也不可持续,后面要补的课还有很多,可概括为“涨价无理”论。
看起来各有道理,然而冷静思考,眼下还远未到对去产能作效果评估的时候,更无法对去产能后的市场价格、企业效益作出综合判断。理由之一,去产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刚刚迈出一小步。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仍包含“扎实有效去产能,要坚决淘汰不达标的落后产能,严控过剩行业新上产能”。按照既定方针,未来3年到5年煤炭去产能达5亿吨,未来5年再去粗钢产能1亿吨至1.5亿吨,加上职工安置等配套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正如厉以宁委员所言,目前结构调整还未结束,我国经济仍在转型之中。
理由之二,影响价格和企业效益的因素很多,去产能与价格涨跌、企业效益优劣不构成绝对因果关系。“三去一降一补”与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等工作同步推进,去产能不影响开拓新市场,不影响科技创新,更不影响企业的环保技术升级。如果这些工作都做好了,才有望在去产能的同时保持企业高效增长。例如,2016年至今,太原钢铁集团就基本实现了一边去产能,一边创新研发圆珠笔头,一边推进企业迅速扭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