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起征点并未提高,据说缴纳个税的人又上升到一亿人左右。总体来说,对于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加上国有企业职工,才大约一亿人交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不宜再提高了。
近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提出推进去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产能过剩企业中,国有企业占了比较大的比重,为什么出现这种失衡?在国企改革步入攻坚阶段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去产能?两会召开,对于热议的“个税改革”、“遗产税”、“企业税负”、“财税体制改革”等焦点问题最大争论在什么地方?凤凰财经专访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宋晓梧,对这些当前热点话题回应和解读。
房地 产税可以抑制过度炒房
记者:今年的财政部工作中没有提到房地产税的表述,但有一些学者说今年出台可能性大,您认为房地产税出台有哪些难处,对房价产生哪些影响?
宋晓梧: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存在比较大的争论。从国外来说,房地产税对于过度投机有一定制约作用。因为要交税,可能就不像以前只坐等升值,空房子也要交税,必须考虑这一成本。同时,中国情况和国外情况也有不同,主要在于土地所有制上,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土地主要是私人所有,而我们是国有的、集体所有的,没有私人土地。这是房地产税有较大争论的重要原因。
我个人认为,房地产税可以立法。如果出台房地 产税,对于抑制过度炒房的现象会有积极作用。但出台需要考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这是一个难点。
房地产税实际上是财产税,财产税也是一种直接税,个人所得税也是直接税,而营业税、增值税都是从流通过程中产生的间接税。财产税里,我觉得现在应该提出来的是遗产税、赠与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总量迅速增长,但是财富存在分配不公,两极分化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征收遗产税的条件应该成熟了,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抑制一部分人财富的不合理膨胀。这方面也争议很大,早在“九五规划”中就提出要适时研究开征遗产税,2012年,发改委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文件也提到要适时研究开征遗产税。到现在又过去了五年,还是没有出台。
个税起征点不宜再提高了
记者:遗产税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个人所得税也有着同样的作用。近期,有呼声建议提高个税免征点,您怎么看?
宋晓梧:在中国交个人所得税的人并不是很多,上次个税起征点提高后,缴税的人从不到一亿人下降到不到三千万人。现在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起征点并未提高,据说缴纳个税的人又上升到一亿人左右。总体来说,对于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包括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加上国有企业职工,才大约一亿人交个人所得税。从这个角度来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不宜再提高了。
税制应该对缩小两极分化起比较好的作用。据国家统计局人员介绍,通过二次分配,我们的基尼系数基本没有多大变化。这说明政府立法实施的税收和社会保障制度,并未很好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记者:个税综合分类改革中专项扣除方面,比如房贷、养老、二孩等抵扣个税,具体操作上您有什么建议?进展为何这么缓慢,有什么阻力?
宋晓梧:这就是家庭综合所得税问题。不仅仅看收入,还要看家庭负担等情况。这个问题提出很多年了,工作量大,进展也相对迟缓。其实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比如欧美实行综合所得税是很普遍的做法,这样更加公平。至于阻力问题,我觉得不应该,真要下工夫的话不会这么难。现在计算机这么发达,又是大数据又是云计算,其它国家搞综合税制的时候,因特网还没有呢。所以我认为技术上问题不大,还是调整利益格局方面要真下决心。
林张产业政策之争有一个缺陷
记者:您近期在一个演讲当中谈到创新机制的问题,您提出在制定行业标准和产业政策方面,行业组织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那你觉得中国国情内应该实行什么样的机制呢?什么样的行业组织才能有成效?
宋晓梧:过去我们主要是模仿和追赶,基本是引进发达国家的技术,按照其设计进行来料加工,我们挣低劳动力成本的钱。现在我们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到一个创新发展的新阶段,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转变。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创新的主体是企业。那这是否意味着政府就不能插手了?其实不然,重大科研项目比如航天、大规模射电望远镜、大型粒子加速器等,政府还是应该起主导作用。但真正形成居民消费品的创新产品,一定主要依靠企业。所以二者不能偏废。同时,不管哪个企业创造出的新产品,最终都要落实到制定行业标准才能普遍推广适用。
像美国,除了食品药品标准需要政府制定并监管,其它的行业标准更重视企业和行业组织的作用,比如企业自行组织的钢铁协会、汽车协会等。德国的西门子,我们考察时问他们的标准是什么,负责人很自豪地说,西门子某一项产品的标准已经不仅仅是国家标准,也是世界标准。现在,互联网发展起来以后,相关技术标准哪些是政府先制定的?行业标准应该在企业和顾客的供需博弈过程中形成。企业在市场机制中,最清楚哪种行业标准最恰当。如果我们经济还处于赶超阶段,可以引进西方成熟的技术和标准。但到了创新阶段,政府应充分发挥企业,尤其是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方面的作用。中国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有自己的组织。这个组织的作用一方面是行业自律,另一方面就是依法维权。包括市场准入很大程度上也应是行业标准起作用,这样政府简政放权也比较省事。
这一届政府提出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脱钩,去行政化。过去,很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介入很深,像是政府的附属物,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能起桥梁纽带作用就很好了,并不是该行业企业自发成立的,也难以发挥行业组织自身的维权和自律作用。国外的行业组织和政府虽然关系也很密切,但他们是独立的主体。我觉得,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改革大方向,让行业协会独立出来,与政府行政部门脱钩是必定要走的路。
记者:关于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张维迎和林毅夫教授的产业规划之争”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辩论,您更倾向哪边?
宋晓梧:两位教授讨论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等,一方强调政府、一方强调企业,但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双方都没有提到行业组织,这是一个缺陷。我前几年写了一篇文章,讨论“三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提出政府是一维、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社会组织是一维,企业是一维。我觉得三个方面都是很重要的,而我们更缺乏的是社会组织这一维。至于在林、张两个人之间更倾向谁,我就不好再评论了。如果根据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讨论,应该说是政府干预过多了,越位过多了,留给市场和企业的空间少了。当然政府也有缺位,很多该做的事没做好,比如市场规则、监管、服务,还有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从中国目前情况来看,应该更强调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在理论上已经提出来了,但实际工作中要贯彻落实,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国有资本目前不必从竞争领域里完全退出
记者:目前,国企改革已经步入深水区,国企改革包括政府和企业双重性质,在这种背景下,如何进行改革?如何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宋晓梧: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个提法一直延续了将近二十年,期间国企抓大放小,分流下岗发生了很大变化,加上其他社会问题、生态问题逐步突出,2003年以后,国有企业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的提法逐渐淡化了。
国企改革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产权问题。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期,我们提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但是那时就有学者认为,仅仅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不够的。西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发生在企业内部,如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从我们国家情况来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是由政府代表持有。所以有学者提出,是不是应该实行法律的所有权和职能所有权的分离,或者说国有资产的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分离。价值形态就是资本,实物形态就是目前人们说的企业。实际上,国有资产价值形态与实物形态分离,必然形成混合所有制,我个人30年前就做过这样的预测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问题后,国有企业改革有了一个更加明确的思路。
现在的争论在哪里?对于一些公共事业,对于军事国防以及关系重大国计民生的企业,国家需要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这个争论不是很大。争论比较大的是,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国家应不应该继续作为主要的持股者,或者主要的经营者,在竞争领域,是不是国有资本应该完全退出。
我倒不主张国有资本目前必须从竞争领域里完全退出。只要实行了国有资本价值形态和实物形态的分离,不管企业具体经营什么,只要经营不错,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国有资本以价值形态投入,分了红还可以做大国有资本,或投向民生建设,国家要干的事还很多。但不要去直接经营实物形态的竞争性企业,不要干预竞争性企业的具体经营,真正实行政企分离。
现在实际问题是有些国有企业也去搞房地产,去搞些不应该搞的。在资源上、用地上,赋予了国企特许经营权和特别优惠条件,现在有了一定资本后又去挤占其他竞争性市场,这个应该做到一定限制。垄断性国企收入过高、特别是金融领域,行业收入分配不公,也是国企改革应该解决的问题。
另一方面,既然是国有资本,国家就应该拿相应的红利。相对来说,我们国家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太少,目标是2020年提高到30%,现在约15%左右,而西方国家国有企业普遍都在50%以上。多数红利沉淀到企业,变成了领导和员工福利,国有资本应该是全民所有,红利应该更多上缴国家,投入到基础设施或者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中。
记者:那您对近期部分央企拒不执行“退房令”这个事情如何评价?
宋晓梧:从一些研究报告提供的情况看,我觉得具有行政垄断性国企不应该与民争利。早在2010年,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仅留下16家主业为地产的央企,后这个名单增加至21家。这一点我也很奇怪,为什么没有很好执行。确实很多地王都是央企炒作起来的,因为它得钱容易,不怕亏本。
还有,国企改革是从打破铁饭碗大锅饭起步的。要赋予企业用人自主权,用工、薪酬都应该是市场化的,做到职工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工资也能涨能落。同时员工持股、职业经理人制度也应该引进。华为不是国企,但是华为员工持股搞得非常好,这一点是值得学习的。
地方GDP竞争是 产能过剩更深层次原因
记者:从市场行情来看,产能过剩企业中,国企占了很大比重。产能过剩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宋晓梧:产能过剩问题跟国企有关系,但不仅仅是国企的问题,它与地方政府的GDP竞争密切相关。对于当前产能过剩,存在两个因素:第一,硬预算和软预算的问题。软预算就是敢投,即使亏了也有人担着,这方面民营企业投资相对更慎重一点。第二,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竞争。我们强调GDP增长,导致各个地区GDP竞争,GDP排名不仅各省、各市甚至各县都得排名。我记得前几年,人民日报上登一条消息,说南京市终于取消了对街道的GDP考核。
由于各地GDP竞争,地方政府出台各种违反中央规定的政策措施招商引资。2012年,审计署审计的54个县中,有53个县2008年至2011年出台了221份与国家政策明显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很多地方政府领导非常自豪地说,我在任这几年全都是项目年。我曾和一些地方领导谈过,这个项目明明眼看要过剩了,何必再上。对方回应说,只要这三年还卖得出去,以后过不过剩我不管。比拼最厉害的时候,年终GDP排名最后的实行淘汰制,连续三年最后一名,市长也就当不成了。
干部短期行为加上GDP竞争,我觉得是目前中国产能严重过剩的一个更重要的更深层次的原因。
比如像光伏、风电,本来是清洁能源。当时听到很多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规划,说今年要发展光伏产业、风电产业。听到第一个讲很高兴,第二个讲也很高兴,但听多了之后就担心了,大家一窝蜂都搞这个产业,肯定过剩。果其不然,风电设备和光伏也严重产能过剩。产能过剩问题完全责怪国有企业就有点不公正,必须摒弃地方政府GDP竞争。
记者:那如何解决?
宋晓梧:一定要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体制。现在重要的一点是要突破传统的思维藩篱,要打破已经形成的既得利益格局。比如基本社会保障的事权,过去地方管,中央出原则,我认为应该提到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说了,一些重大的社会保障项目实行中央和地方共管。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当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性目标,现在没有做到,一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反而加大了区域差距。但至今这方面步履维艰。一旦基本社会保障事权中央来平衡,有的重大项目实行全国统筹,在现行财税体制背景下,地方政府可能缺乏积极性,甚至有人担心地方会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弄到社保队伍里去让中央养。这就形就成了中央和地方的博弈。
尽管难度很大,但是必须下大决心解决这个问题,这对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非常重要。否则越搞越像诸侯经济,那不行。短期看你追我赶提升挺快,深层次的问题慢慢积累,现在就暴露出来了。
过去劳动力成本压得过低了
记者:您提到基本社会保障事权应该提到中央。目前就有养老金全国统筹的问题,目前遇到了一些阻力,您有什么建议?
宋晓梧:如果要做到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把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提到中央。从目前了解到的,由政府制定的相当于我们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共服务部分,比如日本的国民年金、美国的联邦养老保险,都是全国统筹的。这方面我们走了一个弯路,其实1997年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就提出了全国统筹,应该是先达到省级统筹,然后再达到全国统筹,结果这么多年了,由于利益格局的阻碍,特别是中央和地方,中央和省这两级财政的关系,致使基本养老保险迟迟没有实现全国统筹,许多地区连省级统筹也没真正实现。统筹的方向很明确,但实际步伐太慢了。
基本养老保险不统筹会造成很大的问题,比如对于企业投资环境很不公平。举一个例子,黑龙江企业职工基本保险缴费率长期在22%。国企比重大、央企多、老职工多,地方负担很重。而广东吸引了大量外来农民工,老国企少,负担自然轻,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在13%到14%。 我们到黑龙江去调研的时候发现,本地企业在黑龙江发展起来,都不在黑龙江投资了,他宁愿到广东去投资,哪里投资环境更好,当然养老金负担只是一部分原因。
有人举了这个例子,仅仅职工基本养老金这一项,如果在黑龙江办一个一万人的企业,平均月薪五千块钱,一年算下来工资六个亿。黑龙江和广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差9个百分点, 就是5400万。也就是在广东办这样一个企业,每年要比在黑龙江多得5400万。谁跑到黑龙江去投资?
黑龙江不到两个人养一个老职工,深圳十几个年轻人养一个老职工,差别太大。统筹范围越大,越能在更大范围内抵御风险,所以应该尽快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
区域要协调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个重要命题。区域是否协调发展,不是看人均GDP是否达到一致,而是基本公共服务是不是全国大体一致了,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等大致水平一致,还有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供电、供热以及道路、网络等大体一致了,区域发展就可以认为大致协调了。
记者:现在普遍企业感叹税负过高,劳动力成本过高,在去年公布的最新各省最低工资标准中,都有所调低。您怎么看?
宋晓梧:在经济下行时期,企业成本压力过大,适当放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适宜的,这也是各国惯例。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前阶段很多年工资增长低于GDP增长。此前多年过分依靠低劳动力成本竞争,造成了一些历史欠账,我们工资、劳动收入就有所欠账,大概从2013年左右、各地最低工资的调整幅度比较大,按照世界各国的经验,最低工资标准应该相当于平均工资的40%到60%。2013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线连30%都不到,提到今天很多还不到40%。总体来看,我们现在工资占GDP比重还不高,还没有恢复到90年代初、80年代的比重,跟其他发达国家比,我们还是偏低的。
中国现在劳动力成本已经过高了?这个还需要研究。从宏观上来说,中国劳动力成本近几年有所上升,需要认清的是劳动力总供给和总需求比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过去劳动力总量供给多,农民工、新增劳动力每年都在提高,现在每年新增劳动力递减二三百万,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市转移增量逐渐缩小,劳动力供需发生变化,劳动力价格有上升的趋势,这是一个重要背景。
企业从微观角度还是感到成本上升过快,但并非只是劳动力成本升高。江南化纤到美国建厂的事情,仔细研究了一下,比较美国的工资成本,是中国的五倍。其他的经营成本是什么情况呢?用地的成本比美国高9倍以上,有的案例更高,而且我们的地是国有的,有期限,企业用地一般50年。美国用地是永久的,买了就是你的地了,所以成本不止9倍。再看流通成本,我们国家比美国要高将近5到10个百分点。还有电力、天然气等,总体这么一算,尽管美国劳动力成本高我们5倍左右,但在美国投资合适。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说,由于中国过去劳动力成本压得过低了,掩盖了其他经营成本过高的弊端,现在劳动力成本合理提高,反而把其它成本过高的问题暴露出来了。这是一件好事,有助于政府全面考虑改善企业经营环境。
很多企业嚷嚷劳动力成本占比大幅度提高,其实那是由于产能过剩影响经营成本,产能过剩了就必然大幅度减少产量甚至停产,原材料成本大幅度消减,水电气也用不多了,可一般经营成本以及人工成本却不可能同步同幅消减。这样,在经济下行过程中,总成本中劳动力成本占比上升是必然的,尤其对那些难以减员的国有企业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