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新规:违法违规鉴定将被列入黑名单

2020-08-14 17:42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规定将推进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民事诉讼活动中技术性证据审查力度。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民诉法规定,只有需要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方可启动鉴定。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对鉴定申请审查把关不严、对鉴定活动监督不够、对鉴定意见过度依赖、鉴定泛化、甚至以鉴代审等情况。同时,部分鉴定机构、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以利益为导向,违法违规鉴定,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对审判、执行具有保障作用,对鉴定活动具有监督、评价、指引功能。此次新出台的规定对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意见的审查和对鉴定活动的监督作出规定,是对民诉法和新民事证据规定的进一步细化。

  其中有不少亮点。首次提出人民法院建立鉴定人黑名单制度,对鉴定机构、鉴定人违法违规鉴定,影响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可列入鉴定人黑名单。鉴定机构、鉴定人被列入黑名单期间,不得进入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和相关信息平台;对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实等不予委托鉴定;测谎结果并不能代表是鉴定意见,并非合法证据形式;社会组织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可申请缓交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暂缓交纳或减免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

  规定明确,鉴定机构、鉴定人超范围鉴定、虚假鉴定、无正当理由拖延鉴定、拒不出庭作证、违规收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鉴定机构、鉴定人予以暂停委托、责令退还鉴定费用、从人民法院委托鉴定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备选名单中除名等惩戒,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鉴定机构、鉴定人存在违法犯罪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据介绍,最高法正在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专门建立了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平台。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提交鉴定材料、协商选择鉴定人等程序可以在网上进行;鉴定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鉴定方案、鉴定人情况、承诺书、申请延长鉴定期限等可在网上操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与司法技术部门之间移送案件及相关材料等均受流程节点控制,司法技术部门对外出具委托函、审查鉴定人、工作催办、接收鉴定意见等也在网上完成,并可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实时动态监督;所有数据自动生成,确保数据统计的准确和全面。(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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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