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开展新一轮PPP项目清理 剑指地方隐性债务风险

2019-05-25 07:15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包兴安

  《证券日报》记者近日获悉,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一些地方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为坚决遏制假借PPP名义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夯实PPP高质量发展基础,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梳理PPP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情况的通知》,加强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以下称项目库)项目规范管理,抓紧梳理入库PPP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逐一列明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具体认定依据。其中,属于中央财政PPP示范项目的,应详细说明项目实施现状与示范项目评审时的变动情况。

  《通知》要求,对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主动从项目库中清退,并核查项目咨询机构和专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各省级财政部门应于6月底前完成入库PPP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梳理核实工作,并于7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送部金融司和PPP中心,未按期报送的,财政部将不再受理该地区新项目入库申请。

  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360金融PPP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唐川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整体而言,上述《通知》是对今年3月份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财金10号文”),严格监管、规范运行PPP项目等相关工作的细节补充,同时也是将新一轮财政防风险工作落实于地方的一份重要指导文件。近年来,随着PPP高速发展,地方政府借PPP模式变相举债等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PPP项目运作、遏制隐性债务,财政部于2017年11月份掀起了一场集中清理PPP项目的风暴,此后连发多份文件加强监管。

  财政部数据显示,2018年PPP管理库共清退项目2557个、涉及投资额3万亿元;2019年一季度各地进一步加强入库审核和规范管理,持续清理不合规项目,共清退项目93个、涉及投资额1344亿元。今年4月份共清退项目64个、涉及投资额786亿元;截至2019年4月末,管理库项目累计8921个、投资额13.5万亿元。

  唐川认为,在评定PPP项目和隐性债务的关联方面,《通知》在“财金10号文”的基础上,要求地方政府尽快梳理入库项目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情况,并逐一列明项目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认定依据,同时对于认定存在争议的项目,应当做好合规性论证和二次甄别工作,以充分保证各方利益。

  针对已被认定为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项目,也就是政府支出责任过多、过重加大财政支出压力的项目,《通知》要求应当终止实施或转为其他合法合规方式继续实施。唐川预计,大量重建设、轻运营的基建项目将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转型为政府直接投资等类型的项目。

  “当然,原则上转型后的项目还是会依据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和适度发展原则进行严格管理,故在此调整过程中,或将有许多基建项目进入被动等待期。”唐川说。

  不过,《通知》也明确要“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唐川表示,已开工项目应该能够在财政的支持下得到一定程度的基础资金保障,但尚未进入建设阶段的项目则可能因政府无法为其部署优先融资安排而遭遇暂时搁置。

  《通知》规定,对已纳入政府性债务监测平台但认定存在争议的项目,项目所属本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项目合规性论证,严格对照“财金10号文”有关规定甄别项目是否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经充分论证未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规范的PPP项目,应当做好与有关方面的沟通解释说明工作,继续推进项目有序实施。

  唐川表示,通过《通知》和《政府投资条例》,以及近期金融市场的处罚案例可以看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依然是今年金融、财政管理的重要准则和指导思想。预计下半年还会有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出台,以全面清理在财政端隐藏的债务风险,和为地方增加隐性债务提供便利的违规金融操作。当然,针对地方债券、地方国企债券发行的政策支持力度也会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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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彧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