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委员:全面禁止"洋垃圾" 共同遏制"白色污染"

2018-03-12 20: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2日讯(记者 王玥 专栏) “政府工作报告对如何打好三大攻坚战做了重点部署和安排,三大攻坚战里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污染防治,报告明确要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说,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一是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保障;二是要建立起相关的市场机制;三是生产者、消费者、企业、社会组织等也都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王玥摄

  巩富文委员说,“报告特别提出严禁‘洋垃圾’入境,这有现实意义。包括洋垃圾在内的许多进口固体废物质劣价低,而那些加工利用企业又多是污染治理能力差的小工厂、小作坊,加工利用中的污染排放会严重损害生态环境,我们要重视这个问题。而且不应仅仅是一个部门重视,而是整个社会都要重视起来。目前国家已经出台规定,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建议可以再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这个事情纳入法制化轨道。”

  除了“洋垃圾”,巩富文委员还很关注“白色垃圾”。今年他带来的提案是《完善落实“限塑令” 推进遏制“白色污染”》。“当前迫切需要在制度上完善细化‘限塑令’,在实践层面上增强其执行力、强制力,保证切实实施。”他说。

  巩富文委员建议,进一步扩展“限塑令”适用范围。他表示,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是根据当时消费领域包装制品的情况,仅针对塑料购物袋进行限制。近年来,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发展,我国消费形态发生重大变化,塑料餐盒、塑料胶带、塑料包装袋的消耗量迅速上升,这些行业产生的“塑料垃圾”激增,在部分地方甚至已经超过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传统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的用量。“新行业产生‘塑料垃圾’过多过滥带来的污染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

  他同时建议明确限塑各环节监管部门职责,包括明确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加强监管的连续性和力度。“还要加强对公众相关环保行为引导教育。今天人们的环保意识大幅提升,但是对于‘限塑令’具体内容的了解还很有限。大部分人知道大型超市提供的塑料购物袋是符合标准的,但不能准确判断其他场所提供的购物袋是否违规。这一方面还需要相关部门做好深入的宣传和科普。未来的限塑,应当是建立起一个从塑料袋生产、销售到回收的完整生态链,而不仅仅是在消费端加收费用。要发挥全社会合力解决好限塑问题,共同推进遏制‘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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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春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