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记者 韩秉志专栏)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医学院、何氏眼科院长何伟建议,针对我国青少年近视发病率高,且呈低龄化的趋势,应调整医保结构,将青少年眼健康预防纳入医保。
全国政协委员,辽宁何氏医学院、何氏眼科院长何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韩秉志摄
何伟委员指出,未成年人患者每年的近视程度均加重,严重者甚至以50-150度的速度增加,而视力下降又可以引发多种眼科疾病。目前,我国青少年近视防治工作面临着比西方国家更为严峻的形势。可以说,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视觉健康危机。
“视觉健康危机会增加老百姓的医疗成本,影响国人的劳动能力和生命质量。青少年近视患病率居高不下甚至持续上涨,会降低我国将来的人口素质与国民健康素质,对社会经济乃至国防安全也会产生‘拖后腿效应’。”何伟委员说。
何伟委员认为,青少年视力缺陷已成为我国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造成此现状的原因在于:公共教育“盲化”,国民普遍缺乏基本的视力健康知识;预防保健“虚化”,视觉健康相关预防保健措施形同虚设;卫生管理部门重治病、轻预防,未将视觉健康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未纳入医保等。
对此,何伟委员建议,调整医保结构,真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将青少年眼健康预防纳入医保范围,人人拥有眼健康保险,实现多方共赢。
一是调整医保结构,“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现整体的视觉健康目标。
“预防可以有效降低国家在医疗上的投入,可以减少治病成本进而增加人民效益。20多年来,我们免费筛查180万人,早期发现眼疾患者19.3万人。为一人做筛查只需投入31元,但早期发现一位眼病患者,避免致盲,至少能为患者节省5000元以上的手术费。国外的研究表明,在预防上投入1元钱,能节省医疗花费8元钱。”何伟委员说。
二是将屈光不正的治疗纳入医保,开展青少年验光配镜扶贫工作。目前,在眼科门诊就医的病人中,真正需要通过手术、药物干预者只占4%-5%,而更多的是功能性眼病。从专业的角度,应把视光检查、视功能的检查和训练、屈光不正的治疗与矫正纳入医保范围。
“就最常见的屈光不正来说,目前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还是佩戴眼镜。验光配镜本是医疗行为,配镜理应纳入医保范围,这在发达国家已经基本实现。但目前我国医保不包括验光、配镜,所以多数医院未开展配镜服务,患者多数选择去眼镜店。规范的眼镜店还可以由正规验光师出具配镜处方,而多数眼镜店没有医学验配的资质,导致患者因为欠矫或过矫,对眼健康造成伤害。我们建议应该将验光、配镜纳入医保范畴,选择操作规范的医院、眼镜店作为指定单位,凡是在指定单位验光、配镜,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同时,应设立专项资金,免费为贫困青少年提供配镜服务。”何伟委员说。
“个人的定期检查是目前绝大多数青少年了解眼健康情况的唯一渠道。然而由于青少年眼健康预防意识薄弱,家长眼健康意识不强,能够进行眼健康定期检查的青少年实在是少之又少。为了有效地开展青少年眼健康预防工作,为了鼓励家长为青少年进行眼健康的定期检查,我们建议,应将青少年眼健康预防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以促进青少年眼健康预防工作的有效落实。”何伟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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