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时隔7年 政府工作报告再提调高个税起征点

2018-03-05 10:41 来源:北京时间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鼓励人民群众通过劳动增加收入、迈向富裕。

  现行个税>>

  我国个税起征点7年未调 个人所得税增幅远高于人均收入上升

  2011年,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纳税人从9000多万人减少至3000多万人,纳税面由28%降至8%左右,普通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收入按性质和来源不同分为11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征税扣除办法。其中,在工资薪金扣除方面,目前规定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月。

  2017年8月29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介绍,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762.46亿元,增长10%。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4.4%、12.7%,个人所得税则增长18.5%。肖捷解释,个税增长"主要是受居民收入增长、财产转让所得增加等影响"。

  "今年1至7月个人所得税上升的幅度很大,上升18.5%,这是远远高于人均收入上升的水平,后者大概在10%左右",分组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卫说,"为什么个人所得税上升这么多?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每个人增加的收入都是在免除所得税的范围之外的。如果免除所得税的基点不改变的话,那就不断要增加,这个比例就肯定会多于我们个人收入的增加。所以,我建议可以考虑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必然要求>>

建立个税免征额动态调整机制 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自2011年至今,七年过去,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都涨了不少。

  以最低工资为例,广西、辽宁的最低工资处于低位,为1700元,上海的最低工资最高,为2300元。再看2016年的全社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北京为92000多元,上海为78000多元,经济相对欠发达的贵州也有58000多元。个税是一种调节收入的税种,一个人的工资仅仅比最低工资高1200元,就成为了需要被调节的工资;或者一个人的工资还达不到平均水平的时候,就已经超过了缴纳个税的标准,就要缴纳个税。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所以,考虑到中国飞速发展的经济导致的收入上升,以及正常的通胀,建立个税免征额动态调整机制,隔一段时间就调节一次,本身就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代表委员谈>>

  工商联建议国地税合并 个税起征点提到7000元

  今年全国工商联将向全国政协提出《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的提案》,建议个税起征点从目前的3500元提升至7000元,并提高个人自行纳税申报起征点,由目前12万元再提升至24万元。降低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建议从3%~45%降至3%~30%以下。该提案也建议将企业所得税率降至15%~20%,提升企业在全球竞争力。

  董明珠: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元

  “对于普通工人家庭来讲,3500元的起征点偏低了。”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透露,此次两会她将重点关注个税起征点问题。值得一提的是,在3月2日来京途中,及昨日在代表驻地酒店,董明珠均就个税起征点调整话题接受了媒体采访,她建议个税起征点调整到1万元。

  董明珠表示,自己做了一些调查,现在80后已经是社会的主流人群,但他们的孩子还很小,小的可能几岁,大一点的可能刚上初中,“孩子教育费用不低,比如小孩在私立幼儿园,一个月大概要3000元,甚至更高。一年几万元的教育费用对普通家庭压力不小,如果加上房贷,对生活确实会有影响,所以我觉得3500元个税起征点要改,应该提高到1万元。”

  丁磊:建议推动个税逐步转向综合计征 降低综合税率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网易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丁磊公布了多份提案,其中一份提案建议推动个税征收模式由分类计征逐步转向综合计征,降低个税综合税率。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中的地位日益增长,是收入增长强劲的税种之一。中国当前个人所得税课税制度仍为分类税制,近年来不断出现改革的呼声。

  公平视角>>

  3500元的起征额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 反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工薪税”

  再看公平性问题。在实际经济运行中,企业可以帮助员工瞒报工资,而劳务报酬、房租收入、分红、投资收入等等,更加隐蔽,信息采集成本高,一旦超过一定限度,对现有的税务系统来说,就很难征集到。正因为这个原因,出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一方面,个税的起征点非常低,仅仅比最低工资高1000多块钱,但另一方面,全国交个税的只有区区2800万人。显然,全中国不可能只有2800万人收入每月高于3500元。

  从当下我国的收入情况来看,人与人之间的财富收入差异、财富差异,已经主要不是由工资引起。能够带来大额收入的,往往是资源类、经营类的收入。所以,一方面,理论上应把所有的收入都纳入征收对象,但在另一方面,实际上,能拥有这类收入的人,却具有多种合理避税的手段。这个时候,个税就从一种调节税变为了人头税,甚至于变为了指向工薪阶层的人头税。

  个税一直受关注,除了本身是经济发展的要求之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种直接税。它不是隐藏在价格中的,而是直接向纳税人收入的,自然引起的痛感更高。在前述的种种情况下,3500元的起征额,不但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抑高提低,让人民感受到更多社会公平的作用,反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工薪税”。从这个意义上看,提高起征点,本身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目标的内在的、必然的要求。

  需要时间>>

个税改革不单是起征点问题 还包括税率的档次、税收的分类与综合征收等问题

  所以有人认为,如果将焦点只放在税收的起征点上,反而会使完善个税的整体思路被忽略。但是,也应该看到,完善的、全面的改革很重要,但达成目的的效率、时间也很重要。

  目前,个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综合考虑不同地域、不同收入来源、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家庭负担等群体的利益平衡。综合所得税改革,在收入方面,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综合在一起。比如,一个人在北京工作,但也领取天津、上海的劳务费,现在个人所得税需要分别由北京、天津、上海三个地税局扣缴,改革以后就全国联网,无法偷逃。除了收入方面综合,在支出上也有综合考虑,做出扣除。比如,黑龙江与广东的物价水平有差异,个税也就应该相应调整;再比如,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费用扣除,基本生活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扣除;现在抚养一个孩子是一个很大开支,那么,根据孩子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或大学阶段,给予不同额度的扣除;或者根据国家鼓励生二胎的政策,对二胎家庭,更多优惠。

  不过,综合税对税务系统的要求很高,家庭的收入、支出情况,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很难短时间内落实,所以,改革的真正落地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老百姓的不公平感却等不起。所以,在改革落实之前,不断适度调高个税免征额,除了本身就是经济发展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可以立竿见影的带来更多公平,增加群众获得感。

  (北京时间综合,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澎湃新闻、环球网、金羊网、新京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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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毛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