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希淼 王丽娟 吴 琦
开好今年的“两会”,对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金融改革发展在今年“两会”备受关注。具体而言,笔者认为以下七个金融热点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讨论。
一、货币政策如何实施
2018年,在稳健中性货币政策下,公开市场利率上行+流动性合理稳定有可能是我国货币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国际来看,全球货币政策进入关键时点。美国近期公布的就业数据好于市场预期,3月份加息的概率进一步增加。有机构测算,2018年美联储将会回收4200亿美元流动性。2017年我国央行虽保持存贷款基准利率不变,但先后上调了逆回购、中期借贷便利等利率水平。因此,随着2018年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收紧,我国央行将可能提升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增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
从国内来看,虽然我国国民经济日益稳中向好,好于预期,但是内在增长动力还需培育和巩固,货币政策要注意稳增长与去杠杆、防风险的平衡。一方面,要管住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中性;另一方面可采取定向降准、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等货币工具来“削峰填谷”,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的合理增长,维持流动性的合理稳定。
二、金融监管如何改革
近年来,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市场乱象屡禁不止,影响了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究其原因,突出的问题在于分业监管的体系与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不相适应。在金融业综合经营趋势日渐清晰、金融创新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金融监管体制如何改革、如何协调配合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向是综合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既不留有真空地带,也不存在重复地带。如针对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平台等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应及时填补监管漏洞、纳入常态化监管。针对监管部门之间监管规则不一致而产生监管套利问题,要加强不同监管机构间的协调配合,制定统一监管规则。
从监管体制上看,目前,发达国家主要有统一监管、分业监管和“双峰监管”等三种模式。其中,“双峰监管”模式是把监管职能划分为市场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领导下,结合我国实际采取“双峰监管”模式,构建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统筹协调,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向。
三、金融风险如何防控
十九大报告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放在了三大攻坚战之首,强调防控金融风险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防控金融风险,要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做文章。
首先,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是防控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根本,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第一要务,2018年金融业还要采取更多措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服务力度,提升服务的能力和效率。
其次,实现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是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金融资源过于集中在房地产将产生较大风险。在做好房地产调控的同时,要注意防控房价下跌可能带来的影响。同时,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推进产品和服务创新,更好满足居民合理的购房和租房需求。
第三,实现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2018年金融业要继续采取措施,减少资金空转、层层嵌套和监管套利,减少由此产生的跨市场、跨行业、跨领域的金融风险,促进“脱实向虚”的资金进一步归位,更多投向实体经济。
四、乡村振兴如何服务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下一步,金融业应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篇文章做深做透。
首先,应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建立和完善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托底,大中型商业性金融机构为主,其他小型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网络。
其次,应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如建立政府主导的小微信贷担保体系,改善农村金融风险补偿环境;对农村金融业务及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准备金、再贷款、宏观审慎评估等方面予以支持。1月25日,央行已正式实施了针对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其他一些措施也需要跟进。
最后,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中小银行尤其是农村金融机构应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向贫困地区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点,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手段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把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五、绿色金融如何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绿色金融的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好坏也关系着美丽中国的建设。要促进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营造绿色发展环境。如加快环境立法,尤其是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执法督察,保障节能环保政策的实施和投资者权益;适时考虑将绿色GDP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各级地方政府加快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的发展。
其次,培育和发展绿色金融市场。进一步推进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市场、碳交易市场等直接融资市场建设,不断完善绿色金融债券、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直接融资产品。
再次,加大对绿色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如对开展绿色金融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这些产业等。
六、双向开放如何推进
过去的一年,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频频推出,步伐大大加快。金融对外开放的同时,要注意把握金融开放的节奏和力度,既要“跑得快”,也要“走得稳”。
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合理安排开放顺序。研究表明,从顺序上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先行,汇率要紧跟其后,最后才是资本账户可兑换。所以,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一定要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在开放过程中特别关注国家的金融安全。
其次,加强对金融业开放的监管。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不断发展,我国金融市场的交易结构、业务模式将更加复杂,呈现出跨国别、跨市场、跨领域的特点。金融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同时,还要注重学习借鉴国际监管经验和标准,加强与发达国家监管机构交流合作,确保监管能力与开放水平相适应。
最后,我国金融业也要积极“走出去”。要借助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建设等历史契机,大踏步“走出去”,形成双向开放的良好局面,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提升竞争力,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中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七、租售并举如何支持
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金融可在以下两方面助力租售并举。一方面,围绕租赁供给端,加大与房企及住房租赁平台合作,为其提供信贷等金融支持,支持住房租赁业务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围绕租赁需求端,开发个人住房租赁贷款和分期产品,为租户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个人住房租赁需求。这可促进住房租赁金融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快形成。
目前租售并举的顶层设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具体政策还不够详细;对于租赁的供需两端来说,租购同权的法律依据还不健全。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租赁市场的法律、税改等方面的政策,建立以正向激励为主要导向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如将租赁贷款纳入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金融机构资金来源,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创新住房租赁金融产品,持续推动住房租赁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董希淼系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丽娟、吴琦系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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