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有权就能“减刑假释”?这一平台力避暗箱操作

2017-11-23 16:26 来源:瞭望

  (原标题:有钱有权就能“减刑假释”?这一平台力避暗箱操作)

  ◆23日上午,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并将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

  ◆该平台旨在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

  ◆平台能干些啥:纸质卷宗无需移送法院、审理活动全程留痕

  ◆平台有何意义: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严格规范、公开透明,高质高效,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平台要做到“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

  “四个全面”: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

  “四个全覆盖”: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今天(23日)上午,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正式开通,并将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这一旨在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的平台,将在杜绝司法腐败、体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平台能干些啥

  ——纸质卷宗无需移送法院、审理活动全程留痕……

  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而联合建设的跨部门、跨地区的全国性减刑假释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平台。这一平台将成为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的重大举措。

  如果建成,平台将具备哪些主要功能?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夏道虎介绍,一旦平台全面建成,将具备监狱网上报送、法院网上审理、检察院网上监督和多种智能服务四大功能。

  其一,监狱网上报送。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奖惩、认罪悔罪等情况实行网上录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内部审查以及报请省级监狱管理局审核等均在网上进行,向法院报送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进行传输,无需再将纸质卷宗材料移送至法院。

  其二,法院网上审理。法院对减刑假释案件的立案、分案、阅卷、审查、文书起草及审签等活动全部在网上进行,各环节高效运转,审理活动全程留痕,开庭审理可以采用视频方式进行,可以实现网上同步直播,法律文书一律电子签章并通过网上流转送达。

  其三,检察院网上监督。通过平台,检察院不仅可对内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网上请示、网上流转、网上备案,对罪犯前期改造及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通过网络提出检察意见或者以视频方式参加庭审,实现全程动态跟踪和实时监督。

  其四,多种智能服务。平台依托各地的办案系统,设计开发出规范、高效办案和依法公开的多种智能服务。比如,利用数据统计分析、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司法数据的应用能力和水平。同时,平台与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及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联通,对审判阶段需要公开的信息自动抓取、一键推送,切实做到依法公开。

  夏道虎透露,目前,除个别偏远省份外,多数省份提前实现了全面互联互通,并开始推行网上办案。

  平台有何意义

  ——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作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平台的建设运行将体现“三个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更加严格规范。

  夏道虎举例,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利用法律条文自动推送、同类案件处理提示、阶段节点提醒防控等功能有效规范办案人员的自由裁量,统一办案标准,防止在减刑假释环节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同时案件办理全程留痕,通过对办案节点进行动态、精准管控,严格案件办理程序,避免人为干预影响,还可对相关节点追溯回查,确保案件结果公平公正。

  二是有利于促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更加公开透明。

  平台的远程视频庭审功能,不仅使法院、检察院和监狱之间的远距离视频开庭成为可能,还可以对减刑假释案件的庭审过程进行网上直播,将庭审公开从监狱内部延伸到互联网络。

  曾经一段时间,减刑假释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人民群众非常关切。“这一平台将实现案件审理依法全程公开、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在阳光下进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夏道虎透露,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程序更加规范、透明,实体标准把握更加严格。例如,社会反映强烈的“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有利于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效。

  传统办案模式下的案卷移送、开庭审理、文书送达方式,往往使法官陷入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审判质效难以提高,加上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范围不断扩大、实质性审查要求持续提高等因素,加剧了减刑假释工作中“案多人少”的矛盾。

  平台建成后,一方面,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报送减刑假释案件将实现无纸化移送传输,既节省了时间和人力,又避免案卷材料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另一方面,法官从琐碎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信息化办案平台提供的多种智能服务,也有助于法官集中精力,专注于案件的实质性审查,有效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平台要求什么

  ——做到“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

  平台全面建成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在此之前,先要了解平台的结构和进度。

  夏道虎介绍,平台的基本结构是“三纵三横”。

  “三纵”是指:

  最高人民法院与各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

  司法部与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所辖监狱之间实现互联互通;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各省级人民检察院以及承担减刑假释法律监督职能的市级人民检察院之间实现互联互通。

  “三横”是指:

  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承担减刑假释办案任务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与同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监狱实现互联互通。

  根据两院一部原定建设时间表,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分为三个阶段:

  ——2017年9月底前,各高级人民法院及减刑假释年办案数在5000件以上的中级人民法院原则上实现与同级检察院、相关刑罚执行机关互联互通;

  ——2017年底前,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原则上都必须实现互联互通、网上办案;

  ——2018年底前,全国各相关法院、检察院、刑罚执行机关全面完成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各项工作。

  夏道虎说,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平台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成,做到“四个全面”和“四个全覆盖”,即全面互联互通、全面网上办案、全面依法公开、全面智能支撑,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全覆盖、办案部门全覆盖、办案人员全覆盖、案件数据全覆盖。

  下一步,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刑罚执行机关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平台的后续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对平台功能的应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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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