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总经理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侦查 2个月前大股东被立案调查

2017-07-25 07:30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桂小笋

  昨日晚间,梅花生物发布公告称,7月23日,包头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包头检察”发布消息称,“近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原总经理何君涉嫌单位行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梅花生物称,何君现为公司董事、总经理,目前正常履职,未受调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梅花生物的公开资料显示,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而根据公司去年的年报,在2017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选举王爱军、何君、梁宇博、罗青华、郭春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梅花生物的“麻烦”不仅局限于此,早在今年5月25日,公司即发布公告称,股东孟庆山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孟庆山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48%。当时的公告称,孟庆山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立案调查仅针对其个人,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过,查询公告可知,孟庆山在今年1月份才从梅花生物卸任董事长之职。

  不过,孟庆山、王爱军、何君为一致行动人,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7年4月份,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发行的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但是,针对证监会对孟庆山发起立案调查的事项,公司曾发布公告称,中诚信证评将与梅花生物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经营及信用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7月25日,梅花生物公告称,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17年7月3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开始支付自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0日期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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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