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国企改革将有大动作 辽宁领衔混改

2017-07-25 07:23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专家认为,在推进东北地区国企改革过程中,既要防止国有资产交易性流失,更要防止国有资产权益性流失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日前赴内蒙古呼和浩特调研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肖亚庆指出,要大力推动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在关键阶段,同时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企改革政策文件和精神的重要时期,可以说在未来一两年时间内,包括东北地区在内的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都将有大动作出现。

  黄志龙认为,在全国各地国有企业改革中,东北地区的改革难点和问题尤为突出:首先是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多数集中于钢铁、石化、煤炭等传统重化工行业,而这类行业目前正处于去产能阶段,也就是说,在整个行业处于下行周期的影响下,推进国企改革的难度预计会更大;其次是东北地区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发展不足,特别是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本地民营企业的资金和技术整体实力不足,难以起到关键作用;最后是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尤其是员工安置等问题。

  事实上,为进一步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已有多份文件相继出台,如去年11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明确,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引导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同年12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的《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提出,下一步将针对东北地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的特点,灵活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等方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国企研究室主任项安波昨日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对于东北地区来说,改革过程中有三方面难点值得我们关注:一是怎么继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通过释放人的积极性来推动国企改革与发展;二是如何把国有企业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把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冗员安置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三是如何把改善营商环境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结合起来。

  据记者了解,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突破口,目前东北三省正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如吉林省明确,今年将选择10户-20户省属及地市国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选择5户-10户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黑龙江省提出,今年将在出资企业层面,选择20户左右推进股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而辽宁省则已经决定向省内外战略投资者首批出售包括本钢集团、华晨集团等9户企业股权。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10日,辽宁省政府还与招商局集团签署了《港口合作框架协议》,双方争取在2017年底前完成辽宁港口集团的设立和混合所有制改革。

  项安波认为,在推进东北地区国企改革过程中,既要完善追责机制,也要建立容错机制;既要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也要按管资本为主的要求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提升管资本能力;既要重视国有资本和物质资本,也要重视人力资本和人的创造性劳动;既要防止国有资产交易性流失,更要防止国有资产权益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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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