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试行意见,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引导企业更深层次查找问题、改进设计、降低风险。
对汽车行业来说,沙盒监管就是将车辆应用前沿技术,包括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隔离“入盒”,并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即在可控范围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由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全过程监管,以保证新技术的安全性并作出最终的评价。
笔者认为,汽车安全沙盒监管既可以实施有效监管,也有利于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新技术发展。在严防风险外溢的前提下,尽可能创造一个鼓励创新的规则环境,比传统的无差别监管模式更有利于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5年前,在政策与技术的双向驱动下,中国新能源汽车开启了第一轮突进。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
然而,成绩与问题并存,创新与风险相伴。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汽车智能系统以及相关功能不断升级换代,一些智能网联汽车的软硬件缺陷也暴露出来,故障召回事件呈高发态势。
过去5年,我国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加29%。与此同时,据统计,99.9%的汽车召回和50%以上的电子电器产品召回,都是产品符合标准但使用后仍然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
智能网联汽车的创新发展需要激励,但基于安全的监管必不可少。平衡好这一对关系,推动相关产业发展,沙盒监管是很值得探索的模式。
首先,沙盒监管有助于保护汽车科技创新。沙盒监管机制的测试项目不仅包括智能网联汽车整车,也包括其中的雷达、摄像感知系统、算法、模块、识别能力等。该机制具有监管弹性,瞄准科技发展前沿,把握科技行业最新动态,可以通过试错,给予容错空间,检验车企创新科技价值和运营模式的可行性,力争为智能网联、自动驾驶汽车安全上路提供最大保障。
其次,沙盒监管将保障创新质量与加强监管紧密结合,实现“两不误”。沙盒监管机制可以通过建立智能网联车辆安全自我评估制度,建立运行数据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工作机制,有助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OTA大数据平台建设。让新型技术最大程度发挥效用的同时,切实消除安全风险,提升我国产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最后,沙盒监管还应当更多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沙盒监管机制最显著的特点是弹性,测试主体并非完全契合现行监管要求,这意味着参测消费者面临较高风险。而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沙盒监管机制的核心价值之一,应成为监管部门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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