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合格率达99%

2021-08-19 07:3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完成了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酒类等13大类1069批次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评价性抽检,其中合格样品106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合格率达99%。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兽药残留超标。

  黑龙江北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大庆博学大街分公司销售、标称河北省武强县李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花生,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阳光果品店销售、标称内蒙古自治区固阳县鹿兴调味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老酱油,黑河市嫩江县双凤批零商店销售、标称河北省衡水孟状元酿酒厂生产的台湾高粱酒,质量指标不达标。

  鹤岗市大拇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黑龙江省共青农垦北青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哈尔滨市平房区北厂满客隆超市销售、标称哈尔滨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豆糕,鸡西市城子河区金旺角超市销售、标称鸡西市鸡冠区亨迪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文羽风味红肠,存在微生物污染问题。

  肇州县世纪华辰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北安第二分公司销售、标称四川品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辣味)手撕鸡排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嫩江市春之华鲜鱼铺销售的柳根鱼存在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记者刘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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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惠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