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再出利剑 全面开展固体饮料等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2020-05-16 10: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6日讯 对于近日湖南一母婴店以蛋白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奶粉事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再出利剑,5月15日发出《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特殊形态或包装形式的食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出,此次专项整治将重点整治,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饮料、糖果、果冻、代用茶、茶制品、其他酒、蜜饯、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和其他食品的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母婴店、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相关食品生产者直销网点、线上销售渠道以及面向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等食品经营者。

  《通知》要求将重点整治四大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二是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三是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标签、说明书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利用包括广告、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四是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直销等方式违法营销食品,将普通食品与特殊食品进行混放销售、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等违规销售行为

  《通知》要求采取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对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的食品开展全面自查的措施,督促生成经营者对自身生产许可情况、过程控制情况、非法添加情况、标签标识情况、宣传和销售情况等重要环节全面自查。同时,各级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首先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许可工作,对整治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掌握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原料使用、适用人群、包装或食用形式、委托生产等情况。要结合企业自查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原料是否合法合规,采购、投料等记录是否真实,是否非法添加,标签标识是否虚假,是否非法销售和虚假宣传等。对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核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其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或“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重点检验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通知》强调,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涉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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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