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老窖抵制自媒体不实报道 坚决维护企业商誉

2018-11-14 09:16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11月10日,央视《焦点访谈》用近15分钟时间,怒批当今自媒体乱象。事实上,在商业领域,已有众多企业深受不良自媒体所害。11月12日,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泸州老窖在深交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泸州老窖二曲酒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就近期针对泸州老窖二曲酒的不实报道,泸州老窖在公告中称:这些报道含有大量的不实信息,已严重损害了泸州老窖的企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报道中出现的“于女士”,曾先后三次以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示违反规定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款3倍甚至10倍的赔偿金,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于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其再审申请也被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同时也提出:作为全国知名的国有大型骨干酿酒企业,泸州老窖将“坚持质量第一、恪守安全底线”,继续秉承“让中国白酒的质量看得见”的理念,承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泸州老窖方面表示,此次针对泸州老窖二曲酒的报道,并非泸州老窖首次遭遇以牟取私利为目的的人员。报道中的“消费者”于女士,实为两年前对泸州老窖二曲酒产品发起系列诉讼,企图谋取赔偿获得利益的当事人。

  于女士分别于2016年1月24日、2017年10月24日、25日三次以“消费者”身份在大连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以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示违反规定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款3倍甚至10倍的赔偿金。人民法院驳回了于女士的所有诉讼请求,她的再审申请也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泸州老窖方面认为,此次报道实则为“于女士”等人员为获取私利,旧事重提,欺骗媒体、误导大众。在上述案件中,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不存在欺诈、误导消费者的事实,已得到50余家基层人民法院,13家中级人民法院确认,还有4家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物《人民司法·案例》在2016年第35期刊文对泸州老窖二曲酒案件进行了分析论证,肯定了泸州老窖二曲酒标签标示的合规性。

  在发布于深交所官网的公告中,泸州老窖明确指出,泸州老窖二曲酒不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标签标示不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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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