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文化企业上市是我国发展繁荣文化产业的重要路径之一。在“十四五”文化发展相关规划中,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是重要内容之一。虽然文化企业上市还有很多困难,但仍应利用已有的有利条件,利用资本市场改革机遇,坚持不懈推动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壮大文化产业,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上市文化企业少 市值占比低
2022年11月,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数量突破了5000家,总市值为90多万亿元。其中文化企业有多少呢?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文化类上市企业的数量是比较少的。这个分类指引的R门类为“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包括:新闻和出版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这些行业分属四个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这个分类,去除少数体育企业,沪深两市文化与娱乐业的上市公司数量大约是60多家,占全部上市公司的比例是1%多一点。
一些研究机构和智库对文化类上市公司也有分类统计,得出的数据也不同。根据中国文化金融数据库(CCFD),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对上市文化企业进行梳理,显示我国境内外上市的文化企业有400多家。按这个口径文化类上市公司的数量可以占到总数的8%,但其中核心文化企业也就是与内容生产关系较大的企业比例并不高。同时文化企业规模都比较小,市值为千亿规模的企业很少,总体上市值占比比较低。
近些年,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文化企业上市形势并不乐观。2022年文化类上市企业数量大幅度下降,比2021年少了一半。2022年典型的文化企业上市事件是博纳影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发募资总额为13.83亿元。目前我国文化企业上市公司在地域的分布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密切关系,主要在广东、北京、浙江、上海、江苏五个地区,占了80%。
文化企业为何上市难?
我国社会经济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但文化企业上市仍有很多困难,有些是由来已久的问题,有些是新因素造成的。
第一,文化企业特性。文化企业创始人一般对资本市场不熟悉,职业经理阶层也不成熟,很多文化企业缺乏内控机制,财务制度和会计基础不规范。这导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机会就比较少。内容型的文化企业虽然规模不大,但却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话题”敏感度高,容易引发舆情,这种特征导致监管部门对文化企业上市持谨慎态度。
很多内容型文化企业的业务模式是项目制,“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持续盈利能力较差,即便是头部企业,常常在数年内也是依靠几个项目支持财务数据。在互联网经济背景下,一些公司通过绑定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较为稳定的现金流,但仍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这对企业估值是非常不利的,企业的资本市场价值很难体现出来。一些较有规模的国有文化企业改制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也为企业上市造成了很多障碍。
第二,文化治理和文化市场监管的特点。文化企业是具有文化属性和经济属性双重属性的市场主体,文化属性决定了意识形态管控的必然。文化企业上市牵扯多个管理部门,上市后的监管也有一些不同,如募资资金的使用上,在境外进行影城、娱乐业投资仍属于被限制类。
第三,资本市场对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的认识不足。例如,文化产业和文化生产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这种情况实际上更适合风险投资市场,主要依靠银行信贷渠道获得资金是不够的。政府部门鼓励股权投资等直接融资,但需要引导资本市场了解文化产业特征。很多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并不愿投入更多精力研究文化产业和文化企业,在文化企业上市问题上都采取非歧视冷淡的态度。交易所方面,虽然没有明确限制,但远未达到与国家“支持文化企业上市”的匹配程度。
文化企业上市四个有利条件
第一,文化发展战略环境是有利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到2035年,我国建成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这个目标要实现,不能仅仅依靠财政和公共文化服务部分,而是要同时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部分。而文化产业部分的壮大,很重要的途径就是要鼓励更多文化企业上市,需要更多具有市场能力的公众企业。这些企业不仅能够在文化软实力建设上贡献力量,完成国家文化建设任务,同时也更具备市场开拓能力,容易取得国际文化产业合作方的认可。
第二,文化经济政策环境是有利的。鼓励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是重要的文化经济政策之一。虽然对文化企业上市具有不同的监管环境,但整体上是有利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指出,要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提出,支持符合科创属性的数字化文化企业在科创板上市融资。这些政策延续了以往政策基调,进一步为文化企业上市提供了政策保障。
第三,经济形势是有利的。“拼经济”成为2023年之后最重要的共识,这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资本市场是利好的。在拼经济的版图中,文化投资和消费是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上市公司提供更优质的文化产品,是文化经济领域拼经济的主要力量。
第四,资本市场改革形势对文化企业上市是有利的。应该说,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为文化企业上市提供了最好机遇。一是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扩容。北交所目前有170多家上市企业,主要面向“专精特新”、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北交所加速扩容是必然趋势,这对文化企业来说也是一个重大机遇。某种程度上说,文化企业上市在未来十年内会有一个黄金期。二是注册制正式全面实施。注册制的本质是放权给市场,核心是信息披露,但实行起来并不简单,英美方式的注册制是否适合我国资本市场也是需要观察的。我国在2018年开始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2023年2月全面实施。目前看,注册制试点打下了一个基础,虽然上市审核效率还远低于期望,但经过一段时间磨合会有好转。由于清理“积压”和“拼经济”的需要,2023年开始,审核效率会大大提高。
只要坚持发展的主基调,文化产业发展仍有较好的外部环境。从近二十年文化企业上市的历程以及未来十年发展趋势判断,文化企业上市可能将迎来最好的时期。
关于文化企业上市的几点建议
坚持不懈推动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利用好一、二级市场,利用好新三板通道和北交所,包括科创板和创业板,首先要从文化企业本身做起。
第一,要及早规划上市,整合融资和市场资源。具备一定规模的文化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上市对发展的重要性,要与专业人士沟通,对企业上市可能性有个基本认识。要与券商、中介机构以及基金等积极接触,建立联系,要建立资本市场生态圈或融入生态圈。文化企业的创始人和拥有者应以文化企业家的标准要求自己,完成资本这门课。
第二,要练好内功,规范发展。文化企业本身的问题往往是影响上市的最大障碍。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终究是文化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一些经过“野蛮生长”期的企业,应及时发现瓶颈,判断管理转型时机。一旦时机成熟,即可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和上市融资时机对原有管理模式进行升级改造,清理障碍,为进一步发展做准备。
第三,在上市方向上做好选择。沪深两市和北交所的各个板块定位不同,文化企业上市要符合板块定位。目前看,文化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是最佳方向,如果能够先挂牌新三板,就不能犹豫,尽快“上车”。其次是创业板,然后可以考虑境外上市,如新加坡上市。在企业属性上,尽量向技术型、创新型企业靠拢。
在新形势下,政府服务部门,以及承担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还需增强紧迫感,完善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第一,完善一级市场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延长服务链,扩大服务面。很多服务部门建立了上市企业培育库制度,在当前形势下,入库企业有可能“供不应求”,应推动更多文化企业入库,或专门建立文化企业上市培育库。对入库企业,积极在财政、税收政策给与支持;积极对接资本,进行上市前融资。应本着边规范、边融资、边上市的思路,积极服务文化企业,打好“提前量”,能挂牌的尽快挂牌,能上市的尽快上市。应成立文化企业上市专门工作组、专班等,联合中介机构、专家服务文化企业。前一阶段时间,湖北省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文化企业上市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的一些措施值得借鉴。
第二,充分重视北交所扩容历史机遇,加快文化企业上市。虽然北交所并未将文化企业上市作为重点,甚至当下对文化企业可能还有不利因素,但总体上是对文化企业上市是有利的。在当前北交所扩容的形势下,有上市潜力的企业首先来自新三板,首先应加快存量挂牌文化企业上市“变现”。新三板有六千多家企业,其中文化产业相关企业有10%左右,这些企业是未来文化企业上市的首选范围。但这些企业并非天然能够成功在北交所转板上市,而是仍需要做大量工作。各地文化上市服务部门应将存量企业纳入上市议程,联合对应券商,敦促规范发展,补漏洞,补短板,加快上市工作准备。各地股权交易所(四板市场)已挂牌企业虽然规模还比较小,但由于已经开始进入规范管理阶段,信息相对透明,也是良好的上市备选。
第三,推动文化企业借助绿色通道上市,研究文化企业上市独立板块可行性。在资本市场是否可以实行“文化产业例外”值得讨论。既然文化企业有特殊性,结合特殊性进行机制设计就是符合逻辑的。应处理好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加强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协调,建立文化企业上市特别议事机制,推动更多文化企业进入上市绿色通道,或建立专门绿色通道。借鉴“科创板”、“创业板”经验,研究和探索在交易所建立“文创板”的可行性也是有价值的。设立独立的板块,既可以鼓励更多文化企业上市,也可以施行独特的交易和监管制度,从而隔离文化企业上市特有的一些资本市场风险。 (作者金巍系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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