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堆”遭抢注,不妨学学故宫

2021-04-09 09:31 来源:河南日报

  四川广汉市三星堆遗址新发现六座祭祀坑后,多个与“三星堆”相关的商标被申请注册,目前商标状态多为“申请中”。三星堆博物馆相关负责人4月6日告诉记者,虽已经做了商标保护工作,但“防不胜防”。(见4月7日《广州日报》)

  “三星堆”并非首次遭到商标抢注。早在三星堆遗址祭祀坑刚发掘时,很多商家就发现了其中的商机,竞相申请“三星堆”相关商标。据三星堆博物馆负责人介绍,他们几年前就已经开始做“三星堆”商标的保护工作,但是因涉及文字、图形等方方面面,使该商标的保护陷入了“防不胜防”的境地。对于商标保护来说,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将某个商标下45个类别全部注册,不给他人可乘之机。不过,这样做成本太高,如果商标注册后3年内没有使用,就又可能被撤销。三星堆博物馆工作人员坦言,“商标注册种类太多,我们博物馆是无法注册三星堆相关商标的全门类的。”

  当下,面对“三星堆”商标遭抢注,最现实的方法就是运用法律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作为三星堆遗址的管理部门,三星堆博物馆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可以依法主张在先权利,维护“三星堆”品牌。对于初步审定公告的申请注册商标,三星堆博物馆可以在公告期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由其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从长远来看,更有效的办法则是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根据相关法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就可以实现跨类别保护,从其注册类别的商品,扩大到其他类别的商品,从而最大限度保障商标权利。

  故宫就是一个成功例子。故宫博物院十分重视商标保护,多年前故宫博物院持有的“故宫”“紫禁城”就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首例旅游类驰名商标。近年来,随着故宫成为超级文化IP,一些企业想借机“蹭热点”,争相抢注“故宫传奇”“故宫营造”“故宫皇妃”等与“故宫”沾亲带故的商标。但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故宫博物院的“故宫”商标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这些非故宫博物院申请的类似商标最终不大可能被审核注册。在这方面,三星堆博物馆等文博单位,不妨多向故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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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