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酬令”外更需“治德”

2018-11-13 09:21 来源:福建日报

  11月9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坚决遏制追星炒星等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络剧治理力度。对于综艺嘉宾片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出明确规定,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

  近年来,视听文艺节目泛娱乐化、明星高片酬等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吐槽点。演员片酬飞涨,压缩了电视剧大部分制作成本,继而导致后期制作粗制滥造,损害了影视文化的创作水准与制作水平;与此同时,一些明星拼身价、比排场,不断刷新片酬价格,也助长了影视圈攀比、浮躁的不良风气,由此产生的拜金主义、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念,给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带来不良影响。

  明星天价片酬问题已成为业内顽疾,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治理并遏制,相关部门频频亮剑。今年6月,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当下影视行业存在的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不遵守合约等乱象的治理,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此次,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对演员片酬进行严格限价,无疑再迈出了遏制天价片酬的有效一步,具有正向作用。

  既然是顽疾,就需要长期治理、综合施策,除了立规矩予以规制外,还需要在“治德”上下功夫。纵观影视圈,一些明星道德失范,与其畸高收入形成很大反差,也是其追逐不当利益的思想根源。阴阳合同、偷税漏税等乱象,既令政府蒙受税收损失,也滋生了大量非法交易行为;酒驾、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名单上,一些明星的大名频频“上榜”;个别“黄赌毒”艺人稍稍“避阵风头”,就又悄然登场、大把敛财……这些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败坏了社会风气。遏制天价片酬乱象,端正演艺人员品德是一项必然之举。

  端正演艺人员品德,要有实实在在的举措。前段时间,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北京人艺、北京京剧院、北京歌舞剧院等北京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在京联合签署承诺书,不录用、不组织涉黄赌毒演艺人员参加演艺活动,净化首都演艺市场,无疑发出立场鲜明的扬清之声。广电总局也对一些问题艺人发出封杀令,这些都是良好的开端。

  不过,规范明星道德,一纸封杀令还远远不够。建立影视圈新的规则和秩序,树立正确的市场导向,以德艺双馨作为衡量和评价艺人成就的唯一标准,是净化演艺市场的应有之举。这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明星等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道德考核,督促他们珍视艺术生命、遵纪守法,重拾道德信誉;另一方面,应制定演艺行业道德准则,要求从业人员严格律己,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标准,对一些艺德欠缺、漫天要价、碰触法律红线的艺人,坚决“封杀”并重拳打击,提高明星违法成本。

  遏制明星天价片酬,“限酬令”与“治艺德”都应在执行的路上。端正业界风气,强化“去污”意识,应划出一道从艺的红线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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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