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邦国际遭责令公开说明子公司融易行出借资金情况

2020-04-03 16:35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4月3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 证券代码:300178)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对腾邦国际现场检查发现,腾邦国际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部分出借资金,经相关贸易公司划转后转至腾邦国际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大。深圳证监局已要求腾邦国际自查并进行整改。2019年11月,腾邦国际披露了向腾邦集团转让融易行100%股权的公告,但之后并未如期收到相关交易款项。2019年12月,腾邦国际未按期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深圳证监局还关注到,2019年,腾邦国际两次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多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腾邦国际未能及时支付国际航协机票款,导致相关机票代销资格被取消;腾邦国际因债务纠纷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68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腾邦国际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亿元。

  腾邦国际未如实、充分向深圳证监局反映融易行有关资金去向,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腾邦国际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腾邦国际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开说明两个问题,一是2017年至2019年期间,融易行将业务资金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间接转至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涉及第三方公司的名称、转出资金金额、已收回金额以及第三方公司与腾邦集团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的关系。二是融易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腾邦集团的履约能力及腾邦集团未能履约情况下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3月18日,腾邦国际发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总营收33.69亿元,同比减少31.04%;营业利润-16.11亿元,同比减少717.98%;净利润-15.79亿元,同比减少1041.36%。

  据悉,此次业绩快报比公司先前披露净利润下滑约7%。公司方面解释称此前发布业绩预告时,公司未考虑新冠疫情的影响,现阶段根据国内外疫情发展情况,增加计提旅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所致。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七条:检查对象以及现场检查中涉及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并购重组当事人、证券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当事人)存在不配合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检查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区别情形和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下列监督管理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责令公开说明; (五)责令参加培训; (六)责令定期报告; (七)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八)中国证监会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将采取的监督管理措施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在必要时予以公开。

   以下是原文: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公司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融易行小额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易行)部分出借资金,经相关贸易公司划转后转至你公司控股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涉及金额较大。我局已要求你公司自查并进行整改。2019年11月,你公司披露了向腾邦集团转让融易行100%股权的公告,但之后并未如期收到相关交易款项。2019年12月,你公司未按期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我局还关注到,2019年,你公司两次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多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你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国际航协机票款,导致相关机票代销资格被取消;你公司因债务纠纷涉及多起诉讼、仲裁事项,68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你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显示,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亿元。

  你公司未如实、充分向我局反映融易行有关资金去向,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在15个工作日内,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开说明以下事项:

  一、2017年至2019年期间,融易行将业务资金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公司间接转至腾邦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情况,涉及第三方公司的名称、转出资金金额、已收回金额以及第三方公司与腾邦集团或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的关系。

  二、融易行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腾邦集团的履约能力及腾邦集团未能履约情况下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

  此外,我局还对你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积极推动融易行股权转让事项,收回交易款项,及时缓解公司流动性压力,尽快将暂时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二、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加强对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勤勉履责,全力维护公司经营运作稳定,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你公司应全面配合审计机构开展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如实反映持续经营能力、投资和资产计提减值、诉讼和仲裁等事项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如期披露2019年年报。若出现重大问题,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你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各项重大信息。

  你公司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0年3月23日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蒋柠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