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发布虚假广告被罚40万:宣称“医保/社保定点单位”

2020-01-17 17:4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1月17日讯(记者 张润琪 见习记者 贾玉静)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显示,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因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用语等,被罚款40余万元。

  公告显示,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在深圳华光大妇科医院官网发布广告,宣称“医保/社保定点单位,微创妇科技术交流单位,医科大学临床合作医院、来院就诊可报销90%以上,凭医保、社保、农合医疗来院可报销90%以上,三甲医院、军区总院齐聚华光大门诊部妇科”。深圳华光大男科医院在其官网发布的广告使用“来院就诊报销90%以上,医保/社保定点单位、南方医科大学临床合作医院”“出诊专家刘xx、雷xx、魏xx”等广告用语,含有虚假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400339.84元罚款。

  天眼查显示,深圳华光大门诊部成立于2015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余振芳担任法人及股东。从2017年至今,深圳华光大门诊部有多次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12月3日,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因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处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被深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罚款600元。2018年4月20日,该公司又因同一原因被罚800元。两次处罚仅时隔4个月。

  2018年5月18日,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因医疗机构的医疗文书中的机构名称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机构名称相同案,被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罚款28500元。同日,该公司又因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时未佩带有本人姓名、照片、职务或者技术职称的标牌案,被罚款1000元。

  此外,深圳华光大门诊部2019年间涉多起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三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累计未履行金额达326163元,该公司法人及股东余振芳也多次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

  对此,记者致电深圳华光大门诊部多个电话,均未能接通。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