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只要信息披露到位 注册制并不可怕

2019-05-25 07:30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张 敏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座谈会上提出,《证券法》修订要凝聚共识,包括这部法律的立法使命和定位,社会应当有一个充分、全面的评估。

  刘俊海表示,《证券法》的修订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助于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改革。《证券法》的修订应当瞄准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座谈会现场,刘俊海提出了多条建议,以建立投资者友好型的资本市场治理体系。

  他建议,市场监管体制需坚持一龙治水的理念。应将协同监管机制写在总则里,提高监管效率。发行制度需进行改革,对主板、中小板、科创板一概都采取注册制。只要法律责任到位,信息披露有效,注册制并不可怕。

  刘俊海认为,一定要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合法性、易解性,充实信息披露内容,为注册制改革奠定基础。另外,需要完善信息披露为核心的二级市场交易制度。高频交易可以研究,完全封杀并不合适,放任不管也不合适。

  刘俊海还建议:“完善上市公司收购制度,规范敌意收购制度,预防目标公司管理层滥用反收购措施、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友好型金融机构和中介主体制度。”

  他还表示,证券交易所本身的公司治理需要完善。需升级行政监管体系,按照放管服要求,落实放权、维权、赋权。增加资本市场、金融市场系统性风险识别、预防和控制制度。设立投资者权益保护专章,充实条款,废除民事赔偿诉讼中的行政处罚前置程序等等。

  刘俊海表示,“资本市场的价值观应更多的弘扬“三公”精神,弘扬诚信文化,弘扬股权文化,更加注重公平。要坚持诚信与创新,更加注重诚信,安全与快捷并重,更加注重安全,公平和效率并重,更加注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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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