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收上交所对公司2018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函

2019-05-25 07: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5日讯 昨日晚间,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7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主营业务等方面提出了问询,内容如下:

  1.关于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分季度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7.42亿元、25.36亿元、34.37亿元、67.65亿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65亿元、3.36亿元、2.48亿元、-2.5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78亿元、5.55万元、-6.86亿元、-0.18亿元。请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分季度经营数据及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季度波动,以及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长但扣非后净利润明显下滑的原因;(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在上半年持续流入、下半年大幅流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粮油贸易业务。年报披露,公司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业务实现收入91.85亿元,较上年增长36.68%,毛利率1.79%。公司称,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粮油贸易业务。请补充披露:(1)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业务的具体构成,分别披露营业收入、成本、营业利润,并说明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2)公司粮油贸易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实物流转、资金流转、公司提供的主要商品服务和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等,并结合公司在采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贸易环节,详细说明公司核心竞争力;(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如果存在重大差异,分析并补充披露差异存在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年报披露,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1.03%;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7.09%。请补充披露:(1)前五大供应商的名称、主要采购商品、采购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2)前五大客户的名称、主要销售商品、销售金额,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应当说明的关系和利益安排;(3)结合公司商业模式,说明公司对于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如有,请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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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