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捷昌驱动IPO过会:"三类股东"成发审委询问重点

2018-06-14 10:24 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6月14日讯 证监会日前发布的《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8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原新三板挂牌企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昌驱动”)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是兴业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捷昌驱动主要从事线性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医疗康护驱动系统、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等。捷昌驱动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约8.08亿元,其中2.2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7.97%;剩余资金将投向生命健康产业园建设项目、年产25万套智慧办公驱动系统生产线新建项目、年产15万套智能家居控制系统生产线项目。

  发审委会议对捷昌驱动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1、捷昌驱动报告期在北美地区的销售收入增长较快。公司早期对北美地区市场的开发主要基于中介服务商Halcyon公司的业务介绍。请说明:(1)与中介服务商Halcyon合作的背景,中介服务商的作用与优势;(2)Halcyon公司经营范围、经营情况;(3)与中介服务商Halcyon公司协议的有效期,未来与Halcyon继续合作的可能性;(4)Halcyon公司与发行人海外销售团队的关系,发行人未来销售模式的战略安排;(5)海外销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6)近期美国等地贸易政策变动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

  2、捷昌驱动部分供应商成立时间不长,向其采购金额占其总销售额的比例较高。请说明与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采购关系的形成过程,相关供应商的经营业绩情况,采购价格是否公允,交易、结算条件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是否合理,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摊成本、承担费用或其他利益转移的情形。

  3、请说明:(1)捷昌驱动对部分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占客户同类产品采购额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客户终端产品的价格情况,客户经营业绩情况,对其销售与对其他客户销售的交易、结算条件是否一致;(2)捷昌驱动学习桌椅产品的平均售价低于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产品的具体原因,应用发行人产品的终端产品的价格范围,产品在终端产品价格中的比重,是否存在应用了产品的终端产品价格低于发行人产品价格的情况。

  4、捷昌驱动原股权结构中存在资管计划股东、信托计划股东和契约型私募基金产品股东(以下简称“三类股东”)。请说明现有股东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保荐代表人需说明对三类股东进行穿透核查和披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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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