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加码 允许企业当年一次性全额“结清”

2022-09-28 07:08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包兴安

  9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公告》明确,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随着近年来科学技术发展的突飞猛进,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相关设备更新换代的需求更为集中和迫切。”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最后一个季度是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时间窗口。对高新技术企业在今年四季度购置设备的支出,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全额扣除并100%加计扣除,不仅可以实质性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更会激发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动力,并为今后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留足后劲。

  绵阳三香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天然等同、香兰素、洋醛等高档天然香料的高新技术企业,旗下企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法国、日本等海外国家。“实打实的税收优惠能有效缓解我们在资金方面的周转压力。”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天府表示,目前公司的生物基胡椒醛和生物基新洋茉莉醛二期扩建项目正在紧锣密鼓筹备中。陈天府表示,公司刚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不久,没想到税收利好政策接踵而至。我们预计将在四季度新购价值150万元的臭氧发生器,国家出台的科技创新税前扣除政策,对公司加快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是极大利好,也坚定了我们做大做强民营企业,走稳走好研发创新道路的决心。

  与此同时,《公告》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公告》明确,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创新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器。在今年第四季度,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将会激励企业增加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活力,进而扩大有效投资、提升消费空间,助力经济巩固恢复基础。

  事实上,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近年来,我国不断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力度不断加码。2021年,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自2021年10月起,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提前对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2022年初,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持续释放政策红利,为科技创新注入新动能。

  张依群表示,此次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增加企业分红能力和更好建立对技术人员、管理者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不断增强企业发展的技术、管理等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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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