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珠江村镇银行违法被罚 为广州农商银行附属子公司

2022-05-17 17:3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7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佛山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6号)显示,三水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对其罚款25万元。 

  广州农商银行(01551.HK)2021年报显示,三水珠江村镇银行是其附属子公司,广州农商银行持股比例为33.40%。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个人贷款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有效防范个人贷款业务风险。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个人贷款支付后,贷款人应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担保情况变化等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确保贷款资产安全。 

  以下为原文: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