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平台接195万元罚单 保险中介仍然面临严监管态势

2020-01-22 08:08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记者戴梦希

  近日,“网红”保险中介平台“多保鱼”所属公司杭州凡声科技有限公司因早期“无照经营”被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处罚195.34万元,原因是“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其中,包括没收违法所得97.67万元,罚款97.67万元。随着线上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兴起,一方面保险自媒体中介平台逐渐受到投资方关注,但另一方面乱象滋生也使其成为监管机构紧盯的对象。

  第三方平台遭“百万级”罚单

  公开资料显示,被罚的凡声科技成立于2017年6月,注册资金为100万元,2018年正式进军保险领域。该互联网保险平台专注于互联网保险科技,开发了“多保鱼选保险”微信小程序和“我爱多保鱼”微信公众号,且在抖音等平台表现得较为活跃。2019年是多保鱼成长最为迅速的一年,其通过向用户提供多样化的保险教育、智能化的保险工具和个性化的1V1免费顾问咨询服务,获粉丝数累计突破800万。

  根据规定,在国内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前置条件是必须获国家相关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如果无证展业则属于违法违规,会受到监管的严厉处罚。浙江银保监局此次处罚依据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即擅自设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或者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多保鱼方面表示,浙江银保监局的处罚是针对多保鱼在发展早期没有牌照期间经营保险中介业务。据了解,凡声科技于2019年9月获得由银保监会颁发的全国性保险经纪牌照。2019年8月,凡声科技通过旗下子公司广州匠心投资控股间接控股了多保鱼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业内人士分析,多保鱼这次受罚是针对获得牌照之前的业务所得,并不会影响未来多保鱼的经营。但就保险中介的处罚而言,监管部门开出百万元级别的罚单比较少见。

  自媒体平台不是法外之地

  近年来,随着国内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高速发展,第三方网络平台悄然与保险中介机构一同加入到互联网保险市场中。由于场景流量大以及获客成本低等优势,一些布局较早的自媒体保险营销账号更是备受资本青睐。比如,多保鱼目前已完成了三轮融资。其中,2019年9月完成的B轮融资超2亿元,由云锋基金领投,公司现有股东贝塔斯曼亚洲投资基金(BAI)、光速中国创业投资基金、真格基金继续追加投资。另一家保险服务提供商深蓝保则在2019年12月获得小米科技的投资实体之一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的投资。

  记者注意到,在大量涌现的第三方保险销售网络平台中,很多并不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资格。一些保险销售人员通过该平台销售保险产品,销售成功即可按照一定比例获得“推广费”;各类自媒体开始通过微信、微博乃至抖音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以此方式在线招揽客户后,再以建立社群及其他线下方式销售保险产品是惯用套路。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虽然在保险知识普及上,这些第三方平台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由于其缺少监管,服务水平参差不齐,销售误导现象也时有发生。这是因为第三方平台在引流的过程中都是按照自身的理解和特点来展示保险产品,造成各平台宣传的形式、内容不一致,很容易产生销售误导。还有一些第三方平台通过垄断资源获得超额佣金,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

  对于自媒体平台,此前也有相关文件对其进行约束。早在2018年6月,银保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控,治理保险销售误导,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事实上,目前正处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征求意见时期,第三方营销类平台将何去何从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办法》延续了严监管态势,强调“机构持牌、人员持证”,厘清业务和监管边界,同时防控风险与鼓励创新并举。并明确规定,仅持牌机构自营平台可从事保险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作为“营销宣传合作机构”,且其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需由保险机构进行审核及书面确认。

  如果《办法》落地实施,则意味着以多保鱼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需要申请或收购保险牌照。“要做大就要有牌照,没有牌照就无法独立开展营销业务。”一位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表示,“如果想获得牌照,一种是排队申请,另一种是花钱购买,目前后者是获得牌照的主要方式,一张牌照的价格至少在两三千万元,例如一些平台拿到融资后,就会选择去购买中介牌照,不过最终能否获得也要看自身资质。”中小第三方营销平台则倾向于和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合作。

更多资讯或合作欢迎关注中国经济网官方微信(名称:中国经济网,id:ourcecn)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