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户提供配资 财达期货十余名员工被判刑

2020-06-06 07:33 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郝嘉奇 北京报道

  原本就带有杠杆的期货交易,若再加上场外配资,无疑于一场赌博,一着不慎就会背上债务。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书显示,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济南营业部十余名员工因引导、参与客户配资交易,全数被判刑。

  财达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的国有控股期货公司。

  天眼查显示,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控股股东为财达证券,穿透股权结构,最终实控人是河北省国资委。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当时的实际负责人是韩艳峰。

  韩艳峰等人除为客户开户进行正常自由交易外,还针对部分客户开展配资业务,即按照客户投资金额1至10倍在客户子账户内进行配资,并收取高于正规平台的手续费、交易费,同时按月利率10%至15%收取配资额利息。

  同时,韩艳峰等人招募张新磊等人开展业务,其中张新磊担任业务经理,负责与业务员发展的客户对接,指导客户在投资平台投资。

  为吸引更多的人进行期货投资,韩艳峰等人安排业务员通过网站、电话、社交媒体等渠道寻找投资人,将投资人带入微信交流群,由郭东旭、郑海泉扮演讲师进行期货分析,其他业务员在群内负责喊单,用两个微信号唱双簧,发虚假盈利图,刺激投资人不断进行投资,并给予投资金额10倍的配资进行期货交易,每一笔交易收取的手续费是正规交易所的2~3倍。

  客户每买进或者卖出一次,公司会按照本金加配资的总额收取手续费,手续费和利息均可调整,韩艳峰等人根据手续费、利息按比例分成。

  2017年1月~2019年1月,客户存入资金675万余元,损失318万余元。2019年1~4月,张新磊等人陆续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法院认为:韩艳峰等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为赚取利润利用自营平台经营期货业务,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被告人张新磊等人明知韩艳峰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仍在其安排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今年1月,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张新磊等人有期徒刑1~3年不等,部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施以缓刑。主犯韩艳峰将另案判决。

  一审判决后,张新磊、尹胜德、邱月锋提出上诉。今年4月,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4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致电财达期货济南营业部,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了解,且营业部负责人已更换为马鸿。财达期货总部则称没有对接媒体的部门,无法受访。

  此外,中国期货业协会已无韩艳峰、张新磊等人从业信息。

  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财达期货曾在官网发布《配资有风险 亏损两行泪——理性投资,远离场外配资》提示,称配资公司为了“拉客”避而不谈高杠杆风险,实际上风险被放大很多倍。一旦市场下跌幅度较大,就会让参与高杠杆配资的投资者瞬间爆仓,亏得血本无归,甚至背上巨额债务。

  5月份以来,多地证监局开启了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活动,抵制“非法配资”成为近期来投资者教育的重要内容。本周以来,上海、广东、深圳等多地证监局更是密集公布了辖区内场外配资机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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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