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新征程上,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有为,久久为功,既是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同时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共同富裕是开创性事业,是系统性变革重塑。正是基于此,我们更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既要从时间上充分认识到它是一个长期历史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又要从内涵上深刻理解它所追求的是全体人民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是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而不是单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总体来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重点把握好三组辩证关系。
一是现实任务与长期目标的关系。“九层之台,起于累土”。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小胜”就是着眼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完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完成的现实任务;“大胜”就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就是“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取“小胜”需要的是脚踏实地、不苟不懈的笃实,是克勤小物、日进有功的精进;得“大胜”需要的是水滴石穿、久久为功的定力,是行而不辍、虽远必达的韧劲。
二是精神富裕与物质富裕的关系。人的物质生活或精神生活的片面发展都不是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共同富裕包含着全面性的内涵。《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提出:“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新时代的发展要求中,共同富裕的实现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密关联,是高度统一的,这也决定了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实现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也就是说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既要家家“仓廪实衣食足”,实现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也要人人“知礼节明荣辱”,实现精神文化生活丰富,最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三是“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的关系。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同样,共同富裕也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就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过程,也是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在做大做好“蛋糕”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进,正是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逻辑和必然要求。
道阻且长,行则必至;怀梦而行,未来可期。促进共同富裕是共建共享的过程,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奋斗,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就必将变为现实。(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毛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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