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拟定增募资不超11亿元 股价涨2.29%

2022-07-04 16: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4日讯 今日,同和药业(300636.SZ)股价上涨,截至收盘报24.15元,涨幅2.29%,总市值52.26亿元。 

  7月2日,同和药业发布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显示,公司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分别用于“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厂区部分车间、装置新、改、扩项目二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 

  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含本数),即本次发行不超过64,917,134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和药业表示,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此外,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同和药业总股本为216,390,447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及梁忠诚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83,589,9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4,917,134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64,917,134股计算,本次发行后,庞正伟及梁忠诚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将降至29.71%,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后股份数量的上限。因此,公司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同和药业表示,公司拟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深化公司主业,通过不断推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产品,丰富产品种类,拓展产品矩阵,深化产品结构,积极拓宽公司的业务链和与下游客户的合作范围,以帮助公司在全球医药市场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和业绩增长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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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艺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