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数字化正在成为我国经济结构转型的重要抓手。站在新起点,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从多个方面对数字中国建设作出部署。面对数字化转型,如何有效开展数字治理和数字服务,实现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有序融合,更好保障各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利益?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高屋建瓴,就数字经济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建言献策。
法治护航挖好数据“新矿”
当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挖各行各业大数据价值,做好大数据的处理与架构设计,将在很大程度上赋能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会长谈剑锋看来,当前我国在数据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数据合规应用审评制度和操作细则不完善、数据垄断现象日益严重、数字经济的竞争与创新发展受阻等问题。“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创新性数据价值发掘技术和利用模式有了新的发展,但目前这类创新性数据挖掘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因为缺乏数据合规应用审评制度,也没有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指导,客观上阻碍了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谈剑锋如是说。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王麒也表示,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在数据的采集、存储、加工、应用、流通、共享等各方面缺乏相应的规范指导与约束,不少企业在开展数据活动的过程中缺乏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意识,给大数据产业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但更重要的是目前行业数据缺乏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王麒补充谈到。
对此,谈剑锋提出,建议针对数据确权、合规流转等问题尽快明确法规和操作细则,同时,鼓励在数字经济发展发达地区先行先试,平衡好系统安全治理和创新发展引导问题,打破垄断,鼓励数据利用创新技术和相关企业的发展。
王麒建议,要立足于国情,建立健全符合中国数字经济发展实际的法律法规,“立法需充分考虑国情和行业发展,厘清大数据使用与个人隐私保护的界限,在推动数据流通和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之间找到平衡,探索符合我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和方法。”
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近年来,数字技术在消费端应用不断成熟,但对生产制造端的赋能还处于起步爬坡阶段,无论是在内部供应链效率方面,还是在外部供应链服务方面,都存在短板。”全国人大代表、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提出,建议利用“十四五”期间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契机,大力推进生产制造端的数字化改革,打造一批服务产业端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数字化供应链体系建设和传统物流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改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联通集团公司产品中心总经理张云勇表示,在深入开展5G等新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提下,建议技术革新和供给优化“双轮驱动”,公共领域和重点行业“双向发力”,国企和中小企业“携手并进”,地方特色化和区域一体化“共同施策”,服务供给和数字消费“两端发力”,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协同并进,推动传统实体经济向新实体经济转型。同时,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经济等数字经济新形态新模式向实体经济跨域,推进新实体经济生态体系建设。
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
近年来,随着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平台经济快速壮大,类似“社交平台封禁用户链接”“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新型垄断争议不断涌现。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连续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2021年1月9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又强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中央多次明确提出要强化反垄断,折射出当前互联网领域存在的诸多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已对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较大损害。
为此,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提出,国家相关机构应强化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通过树立更多的执法或司法典型、反垄断案例来威慑平台的垄断行为,并对社交平台制定专门关于链接、内容删除屏蔽的法律规定,以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创新发展,保障互联网行业的正常竞争和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在接受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就是对平台经济反垄断执法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建议下一步有针对性地细化监管思路,增强执法针对性,提升监管科学性。(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魏金金 李焱 张懿)